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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处突”行动:练用武器、武装上街、缉枪治爆
这是自昆明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以来公安部推出的又一举措。 此前,为消除暴力犯罪隐患,提升快速处置突发案事件能力,公安部已开展了警察武装上街巡逻、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练用武器
此次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的培训对象,重点是大城市和市县以下公安机关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提高基层实战单位领导骨干的战术指挥能力,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做到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
为此,公安部专门下发专项训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从实战出发,采取分级、分层次集中轮训的形式,开展武器警械使用法律法规、实战技能等全方位、综合性的集中训练。
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还将分别举办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教官培训班,并组织若干教官团赴一线基层公安机关送教上门。
开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是自昆明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以来公安部推出的又一应对措施。
3月1日晚9时20分,昆明火车站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共造成29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公安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时,果断击毙其中4人,击伤1人并将其当场抓获,但己方也有7名民警受伤。
3月14日,长沙一饼店内两名员工发生争执后追逐互殴,海比尔•图尔迪持刀将买买提尼亚孜砍倒在地,并对其猛砍致其死亡后情绪极度失控,开始伤害现场无辜群众,先后砍伤刘某等4名无辜群众,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两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于社会治安及公安部门处置暴力犯罪能力的担忧,也倒逼公安部门提升自己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武装巡逻
3月16日, 为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要求实行武装巡逻、动中备勤的常态化。
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突出整体防控、重点管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对公然行凶、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分子,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目前普遍启动了等级化巡逻防控机制,组织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地铁、口岸、公交场站,及学校、医院、公园、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商圈等人流密集部位的防范控制,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
如江苏,该省公安厅要求各地组建专门的巡特警队伍,作为武装巡逻主力军。每个特警巡组三五人不等,都配一辆武装巡逻车,每个巡组至少配发一支长枪,并保证每人一支短枪,全部保持子弹上膛;携带防弹防刺服、破拆、灭火、救生、防护、路障等装备器材。
即便是非重装巡组,也配有巡逻警车,每个巡组配备至少一支手枪以及相应的警械和防护装备;参与巡逻的保安辅警也全部配备必需的抓捕和防护装备。目前,江苏省每天组织2800多辆警车进行武装巡逻,每天参与武装巡逻的民警达1.1万多人次。
而武装巡逻与此次公安部开展的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相辅相成,均是为了保证警力能够快速抵达现场、及时处置危局,不至于再造成昆明火车站那样庞大的人员伤亡。
缉枪治爆
除了在“自身硬”方面下功夫,公安部还开展了消除暴力犯罪隐患的缉枪治爆工作
3月28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会议称,今年以来,陕西、贵州、云南等地相继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说明了涉枪涉爆犯罪的顽固性、隐蔽性和反复性,此类犯罪一旦与暴恐、黑毒赌犯罪合流,势必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
说到这里,澎湃记者不得不提到正在进行庭审的刘汉、刘维兄弟涉黑案。公安部门在侦查时,一共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该团伙所拥有的冲锋枪、“六四”式手枪、小口径手枪、勃朗宁手枪等17支枪械,制式子弹、手榴弹等,并指控其先后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造成9人死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数十起。
最令人惊愕的是2009年1月,刘汉弟弟刘维派出人马携带枪支,光天化日之下在茶馆门口开枪打死对头陈富伟等三人,造成社会的巨大震动。
此次公安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要求,严防严打枪爆犯罪,坚决铲除枪爆祸害,全面落实打击、收缴、管控、查缉、监管五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打得犯罪分子不敢私造、不敢买卖、不敢利用枪爆物品犯罪。
针对当前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比较突出的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对易滋生相关信息的互联网站以及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空间,督导网站自清自查。
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是我国有效控制犯罪升级、稳定社会治安大局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斗争,有效遏制了涉枪涉爆犯罪高发势头,保持了持枪、爆炸犯罪案件逐年下降。2009年至2013年5年间,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年均分别下降35%和25%。2013年,持枪、爆炸犯罪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低,同比分别下降37.9%和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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