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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应采取必要干预手段降低因居民消费带来的碳排放量增长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21-04-28 16:52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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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际公益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发布的《政府与企业促进个人低碳消费的案例研究》(简称《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个人消费水平的增长,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量也在增加。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目标,除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外,也应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降低因居民消费带来的碳排放量的增长速度。

居民消费造成的碳排放不仅包括日常烹饪、取暖、出行等直接消耗能源产生的碳排放,也包括间接碳排放,即个人在衣、食、住、行、用等各个领域所消费产品和服务在其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研究》显示,2021年我国居民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约为2002年的2.27倍,达到约29.7亿吨。

早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尽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就提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此后,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文件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在中央政府发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后,地方政府、企业已纷纷开展推动低碳消费的探索实践。

《研究》梳理分析了由地方政府主导发起和由企业自发开展的两类个人低碳消费项目发现,国内多地城市政府为推动个人低碳消费进行了碳积分方面的尝试。地方政府开发的碳积分体系目前多围绕低碳出行行为展开。例如,广东省、成都市还将碳市场与碳积分体系关联形成碳普惠系统,利用碳市场受益反馈给低碳行为以促进碳积分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上海则采取了在每年节能周、低碳日开展低碳宣传活动,用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各年龄层的居民参与,对低碳消费行为进行宣传普及。

相关企业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开展低碳消费的推广。多数企业采用围绕自身业务进行创新,为用户提供具有低碳属性的产品和服务;有的企业结合自身服务能力,针对低碳消费的某一领域进行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有激励机制的服务;还有的企业利用自身数据能力,将消费者低碳行为所产生的减排贡献可视化,调动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

《研究》对比政府项目与企业项目后发现,运营目的不同导致两者的成效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发起的项目初衷多与减排或改善环境相关,并非以盈利为目标。此类项目主要通过物质激励吸引个人参与,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但由于项目本身缺乏盈利点,常常难以为继。相比之下,企业项目也有其环保目的,但本质上仍为企业盈利目标服务,有较为成熟的商业运行模式,能够维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但政府项目也有明显的优势。政府项目涉及的个人生活场景更全面。尽管城市项目多从出行着手,对个人低碳行为展开记录与核算,但多数政府项目都将对个人多种消费行为进行碳核算列入其项目规划,并以实现全面覆盖个人生活场景为最终目的。一些政府项目还对出行以外的行为开发出了核算方法。而企业为项目制定减碳量核算方法则多从自身产品的角度出发,同时出于商业竞争、保护用户数据隐私等考量,核算方法不公开不统一,企业间项目数据不互通,因此无法打通各生活场景,进而难以实现全面推动低碳消费的目的。

《研究》认为,为更好推动低碳消费的发展,各相关方应通力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低碳选择,推动个人消费行为的全面转变。在这一前提下,应引入公益机构承担低碳消费项目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智力支持。为此,可搭建多主体参与的合作网络,探索由公益机构作为发起方、地方政府作为支持方、企业作为实施方的项目合作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公益机构联合相关专家研发科学的碳核算方法,并在合作网络中推广,使相同的个人低碳行为在任何平台上都将获得相同的核算结果。

《研究》建议地方政府除继续给予积极政策支持之外,应提供跨行业的集成平台,将个人在不同生活场景中产生的减碳量汇总。企业则可利用其商业经验,进行项目推广并保持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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