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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究竟取材哪家?
1921年,胡适先生发表《红楼梦考证》,其结论是:贾宝玉是曹雪芹的化身,贾府是曹家的影子。一百年来,胡适确立的“红楼梦取材曹家”,成为红学界通识。其实,1975年出版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下称《曹家档案》)一书,足以证明胡适先生的结论是错误的。尤其是,胡适的主要论据并没超出《曹家档案》,但许多材料恰恰被他用反了。今年是2021年,纠正胡适先生的错误,找出红楼梦真正的取材之地,当其时了。
胡适先生主要论据有:(一)曹家世代为江宁织造,且受康熙恩宠,极富贵,后又被抄家,同贾府相似;(二)曹雪芹少年时“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同贾宝玉相似;(三)历史上曹家数次接驾,宠贵至极。
这三条论据,仅仅以《曹家档案》就可证明一条也不能成立。试论述如下。
第一条,曹家世代江宁织造,曹寅也深得康熙信任,但是,却算不得恩宠,更不能说极富贵。江宁织造这个机构,百年来被抬高、被神秘化了,还包括曹寅的密折权。《曹家档案》告诉我们,江宁织造是内务府派出机构,职责不过是购办皇室和官方服饰等用品,没有其他权力;织造官不过是五品郎中,司局级,在内务府官员眼里乃“微末之人”。织造署的规模、开销,在《巡抚安徽陈汝器奏销江宁织造支过俸饷文册》中有细述:
计开:
织造一员曹寅,每年应支俸银一百五十两外,全年心红纸张(即办公用品)一百八十两,奉裁不支(不领俸禄),理合登明,月支白米五斗;
物林达(司库,正七品)一员马宝柱,每年应支俸银六十两,月支白米五斗;
柒品笔贴式张问政,每年应支付俸银四十五两,月支白米五斗;
物林人一员戚式,无品笔贴式一员李巴士,每员月支廪银四两,白米五斗;
新任物林人一员桑格色……每月应支廪银四两。
跟役、家口六十二名口,每名口月支仓米二斗五升;
马二十五匹,每匹春冬季日各支豆叁升,草贰束……
织造署编制仅五名,一员五品二员七品,这样的机构显贵吗?不必再言。再说曹寅,他确实深得康熙信任,但他是“包衣”出身,他死后内务府奏折称“郎中曹寅”,可知他几十年都没升过一级。谈得上恩宠么?至于曹家的经济状况,曹寅处于曹家鼎盛期,大家都知道曹寅后期一直在还官银,死后还欠下几十万两。其子曹颙、曹頫接任后,日子过得堪称可怜。所以曹家既不富,更不贵,胡适先生“极富贵”的考语彻底错了。至于“密折权”,《曹家档案》也将真相大白于天下:曹寅从来就没主动报告过地方官员的政事,除了本职差事他只报告雨水、收成、粮价等。唯一例外是康熙下旨要他打听轰动一时的江南科考案,他连上五个折子报告消息。可知,“密折”并没有人们想当然的“耳目、监视”性质。
由上文可知,胡适的第二条论据也无从成立。曹雪芹的出生年有1715和1724年之争,即使1715年出生,到他5岁懂事,已是康熙末年,曹寅正在着急还债,曹家的日子必不好过。到曹雪芹8岁,雍正上台伊始几乎天天指着曹頫骂:“只要心口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此篇奏表,文拟甚有趣,简而备,诚而切,是个大通家作的。”“凡事有一点欺隐作用,是你自己寻罪,不与朕相干。”“你们向来混帐风俗惯了”。可知曹家是胆颤心惊度日如年。曹雪芹13岁,抄家了,父亲入狱。假如以1724年出生论,生于雍正年,那曹雪芹的幼年就更凄惨。可知,最迟到曹雪芹懂事的时候曹家已经风雨飘摇,童年即成为罪犯之子,他从未“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他的幼年和童年与贾宝玉相比,是天上人间,乃至地狱。
第三条,关于“曹家接驾”,胡适先生对人们的误导更远。康熙南巡到江宁,都驻跸织造署(而不是曹家),这是最正常不过的,因为皇帝出巡的驻跸由内务府安排,而织造署是内务府派出机构,自然成为首选。何况,康熙历次南巡都有一个宗旨,尽量不干扰地方行政和百姓生活。如他第二次南巡到江宁即发谕旨:
过后湖,见地方官装饰舟船,预备以待。朕自出京以来,自牵夫之外,所需一切皆出帑金采办,不许分毫派取民间,以为预备。所御沙船,将发库银修造。扈从人等所用小舡,俱就以官价。故于今日地方官预备之船,非惟不舆,亦并未临观。欲尔等共悉此意,故尔谕知,并传谕江南江西总督付腊塔等,伊等舟船空劳准备,朕初来就视,但恐朕回銮后,故为声扬,云此船乃朕所曾御,妄令存贮。着将装饰物料俱行拆毁,于应用处用之。
《康熙起居注》中记有多次要求地方官员少接少送,如第一次南巡往丹阳途中即谕江宁巡抚:“尔巡抚率布政使即从此回,料理此事,不必前送。”由此可知,康熙很不愿多扰地方,假如驻跸地方官署势必惊动地方,甚或大兴土木,而住织造署就是皇家招待所,少扰地方,符合康熙意旨。所以康熙驻跸织造署并不是奔着曹寅、曹家去的。那么,胡适怎么会闹成“曹家接驾”的呢?此中有个原故,在江宁曹寅一家就住在织造署内,故胡适写作“曹家接驾”,一字之差可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其造成的误解是:私人接驾,何其宠幸;私家驻跸,富可敌国!
论完胡适的论据,我们回到原题。曹家有没有资格当贾府的原型?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曹家与贾府。请看一个基本事实:曹家几代人官不过五品,而贾府是一等公,身份高于正一品,曹家比贾府低了八级。相差八级,不说云泥之别,至少是不可望项背的。因而可以确定,曹家的身量绝对当不了贾府的原型。曹雪芹把贾府写得如此生动和深切,必需另有渊源。
曹雪芹的另一个渊源也需熟读《曹家档案》方可得知。该书中有一段公案,对领会红楼梦大有助益。其披露的史实是,曹家被查抄后继任江宁织造的名为绥赫德,也是五品官员,雍正下旨将曹家所有家产和家人都赏给绥赫德。绥赫德上奏:“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瞻,今其家人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此折写于雍正六年,可知抄家一年左右曹家家属返回北京。几年后绥赫德罢免,他把曹家扬州一带的地产卖了五千银子回京。雍正十一年绥赫德被参“钻营老平郡王”。老平郡王是谁?他就是曹雪芹的姑父纳尔苏。事情起因是,老平郡王派小儿子到绥赫德家拿走了古董,却没给钱。绥赫德称:“小阿哥是原任织造曹寅的女儿所生之子,奴才荷蒙皇上洪恩,将曹寅家产都赏了奴才,若为这四十两银子,紧着催讨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实。”显然,绥赫德认为自己得了曹家家产,现在老平郡王来勒索,他自己认了。最后,老平郡王索要的银两正好是五千两,也就是曹家的家产数额。我们最关心的是:曹家是否参与到这个事件中?绥赫德不敢明言,他儿子却含含糊糊说了一句:“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后来沈四(按,古董商)带六阿哥(按,即老平郡王的小儿子)并赵姓太监(按,王府太监)到我家看古董。”这句证词暗示有曹家人在背后活动。
到这里,我们要撇开案子,回到红学研究:“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这句话弥足珍贵!在多如牛毛的红学资料中,它是唯一述说到曹家回北京以后状况的史料。其次,这句将曹家与郡王府直接联系起来。
接下来我们关注的是:“曹家人”中有没有曹雪芹?迄今的考证表明,曹家只有一个子孙曹霑,即曹雪芹。曹雪芹是曹家独苗,往老平郡王府行走的“曹家人”,无疑包括曹雪芹。曹雪芹的姑妈、福晋曹佳氏,对待他,想必是像红楼梦中贾母对待林黛玉或史湘云那样,把曹家的独苗接到郡王府常住。顺便补一句,曹氏是郡王府福晋,她生有四个儿子,长子福朋被雍正封为大将军。
以上,是我们从档案中找到曹雪芹与郡王府的关联。接下来的要害是:在红楼梦中有没有这方面的关联?幸运的是,曹雪芹把平郡王这条线索,直接埋入了红楼梦。说是“埋入”,因为有一层遮掩。平郡王纳尔苏何以封王?因为他是“铁帽子”礼亲王代善的五世孙。代善为清代开国重臣,是努尔哈赤次子,皇太极的二兄。在清代,代善不是一般书可以写的,弄不好有灭门之罪。然而,他的英名赫然写入了红楼梦,还堂而皇之当上贾宝玉的祖父、贾政的父亲、贾母的丈夫!只不过前面加了一个贾姓,叫作贾代善。
曹雪芹为什么要冒险把代善写入红楼梦?我们把史实和作品两条线索汇拢到一起,他的意图就比较清晰:曹雪芹暗示读者,贾府是以代善家族为原型,“公府”是由“王府”变化而来,他的创作不是空穴来风。
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可深入一步。贾府的格局气势、太太小姐被曹雪芹写得呼之欲出,是因为他在王府中有过生活。前面我们根据“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得到一个史料证据,现在再给一个旁证。曹雪芹朋友敦敏、敦诚兄弟《寄怀曹雪芹霑》:“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此诗表明曹雪芹曾经寄居在富有人家。敦氏兄弟又说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又说雪芹“字梦阮”(阮籍)、“素性放达”。那么,曹雪芹绝不肯寄居一般人家,他显然是住在姑妈家;他或许向敦氏兄弟吐露过寄人篱下之苦,所以敦诚劝他“不如著书黄叶村”。
曹雪芹寄居姑妈家最直白的证据还是《红楼梦》本身。红楼梦中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妙玉、薛宝琴、邢岫烟、李玟、李琦,如此众多人物寄居一家,中外文学史上绝无仅有。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无非是要一吐自己寄居的辛酸。值得深味的是,林黛玉六岁从扬州“弃父而往”京城投靠外祖母,与曹雪芹抛下狱中的父亲北上京城投靠姑母,可谓殊途同归;薛宝钗的内务府皇商之后身份,又同曹雪芹的内务府织造署后代,遥相呼应;史湘云父母双亡常被姑婆接去公府小住,又与独苗曹雪芹常被姑妈接去王府暂居,简直如出一辙!我们甚至怀疑,林黛玉初进贾府,“方欲拜见时,早被他外祖母一把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正是姑妈曹佳氏搂着初次见面的曹雪芹大哭的真实写照!不难看出,曹雪芹把自己的寄居生涯分拆到这些女孩身上,借她们来表现寄居情怀。而这样奇特的小说设计,既是曹雪芹寄居郡王府的印证,又泄露了红楼梦的题材来源。
小结一下:一,红楼梦不可能取材曹家,曹家的地位规模与贾府相去太远。二,从历史档案、曹雪芹朋友的诗文和红楼梦文本三方面,可以确信曹雪芹曾经寄居其姑妈家的郡王府,他是以郡王府为原型创造出一等公贾府。三,红楼梦写尽寄居之苦,反映了曹雪芹的寄居情结,也泄露出作品的题材来源。
参考书目: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3月版。
《康熙起居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一粟编《红楼梦卷》,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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