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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衡水等地高中名义掐尖招生,廊坊市教育局:严禁违规
近期,河北廊坊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以衡水、石家庄等外地高中学校名义在该市违规进行招生宣传、违规组织廊坊市初中学生在市城区、各县及天津等地集中进行所谓选拔考试,提前进行掐尖招生。
就此,廊坊市教育局在4月23日发出的“严正声明”中指出,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是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违规招生。
廊坊市教育局表示,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教育形象,更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为防止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甚至出现无学可上的情况,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廊坊市教育局作出严正声明:
域外公办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域外民办高中学校需到廊坊市教育局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按核定的招生指标,统一录取,额满为止。超过人数违规录取我市学生的,廊坊市教育局对招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未在廊坊市教育局申请备案的域外民办学校不得在我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所有未审批先承诺、私下签订协议、交定金、组织考试招生等违反招生录取程序的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行为,廊坊市教育局对招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今年河北省教育厅尚未出台招生工作相关政策,目前廊坊市教育局也未接受任何一所域外民办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备案申请,各学校组织的所谓招生行为均属于违规招生。
廊坊市教育局还提到,由上述原因导致学生无学籍和无学可上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违规招生学校、中介机构和家长负责。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4月21日,衡水市教育局发出通知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插班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衡水市教育局还提醒道,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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