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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赔家务补偿了,但这些隐性成本也得算上

2021-04-23 15: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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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巴九灵 吴晓波频道

离婚家务补偿,赔不赔偿是原则性的问题,赔多少则是度的问题。

——李明舜

文 / 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全职太太离婚提出家务补偿,法院判了

近来,#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 相关的话题频上热搜,很受关注。

我们先来看看新闻:

北京一对夫妻于2015年结婚,从2018年开始分居,孩子随女方生活。2020年,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婚后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而男方只负责上班,因此她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今年2月,北京房山法院作出判决: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女方获赔家务补偿款5万元。

广东汕头的周某林与郑某吟结婚十余年,两人于2018年分居,女方带三个孩子离家在外租房住。2021年1月,男方起诉离婚,诉讼中,女方提出要求对方给予家务补偿10万元。最终,汕头潮南法院判决女方获赔家务补偿款3万元。

当离婚家务补偿的新闻登上热搜,网友炸开了锅。小巴梳理了一下,争议点主要有两个:“该不该补偿”“该补偿多少”。

先说该不该补偿。

早在2001年,《婚姻法》中就有对离婚家务补偿的规定,只是几乎无人获得补偿。原因是,想要获得补偿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中国完全实行财产分别制的,据调研也就3%—5%,而这3%—5%的夫妻因为已实行财产分别制,双方可直接协议离婚,不用走到法院起诉这一步。而在法院起诉离婚案中,就没有符合条件的。

好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法典》,把这个严苛的前提条件去掉了。

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确实能获得家务补偿。那么问题又来了,该补偿多少?这一点《民法典》以及现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标准答案。

今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为首个作出家务补偿判决的法院,给出的答案是——5万。

这对夫妻结婚5年,补偿5万,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太少了吧。由凤凰周刊发起的调查显示,93%的网友表示“该赔,而且应该给得更多”。

不过,另一份由南方+客户端发起的投票显示,63.64%的用户表示不支持“北京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元家务补偿”,因为“在外挣钱养家同样是为家庭付出”。

小巴还咨询了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的潘均律师,他专门检索了司法大数据,大数据显示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家务补偿的判决数额,大多集中在1万—5万元之间。

且不论这1万—5万是多还是少,我们先来看看判决背后的依据。

做出全国第一例判决5万元是北京房山法院,该案的主审法官冯淼表示,依据有四个:

①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

② 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

③ 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

④ 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以上考量因素,小巴觉得很有道理,但不管怎么算,还是觉得跟1-5万元划不上等号。

无偿的家务劳动,其实很“值钱”

究竟家务劳动值多少钱,能不能算一笔账?

阿根廷政府部门发布了一份名为《家务:一个战略性的经济部门》的报告,若将无薪家务劳动量化计算,阿根廷家务劳动总价值674.38亿美元/年,占到GDP的15.9%。

如果家务劳动也是一项经济活动,那么就是阿根廷第一大支柱产业,其次才是工业(13.2%)和贸易(13.0%)。

报告还指出,在所有的家务劳动中,女性的贡献率超过75%,这意味着阿根廷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占到GDP的11.9%。

此外,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数据,被量化后的家务活动占各国GDP的平均比例为9%。其中,西班牙10.3%,法国14.8%,德国15.0%,新西兰20.0%,澳大利亚的26.8%。

虽然各国的计算方式不一致,但结论是一致的,家务劳动真的很值钱。

矛盾的是,女性无偿地干着值钱的家务活。打一个比喻,女性家务劳动跟家政服务的价值作比较,就好像物品和商品的区别,因为家务活没有报价也没有交易,导致许多深陷家务劳动的女性的付出不被看到。

女性投身家务的隐性成本

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值得被看到。法律也已经认可了,这是很大的进步。

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常东岳认为,随着相关案例的增多,最可行的办法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让“家务补偿费”的计算有法可依,不必完全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但若要细究,这笔账真的非常难算。当一位女性为照顾家庭和养育孩子,主动或不得已回归家庭,她的付出除了肉眼可见的辛苦和操劳,还有更多隐性的成本和代价。

小巴总结了一下,至少有三个方面:

➜ 代价之一,是机会成本。

夫妻离婚后,在外工作的一方享有跟之前一样的职场资源、人脉、身份和地位。而在家里默默付出的一方,自我发展空间被挤压,职场竞争力被削弱。

潘均律师认为,这部分增加的机会成本将是家务劳动补偿款计算的考量因素之一。

➜ 代价之二,是来自精神层面的压力。

2020年,自杀的日本女性数量出现上升,尤其是10月,日本女性自杀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了近83%,同期男性自杀人数增加了近22%。

这是疫情年,日本自杀率上升,女性自杀率上升比例更高。一方面,是疫情下女性变得“更穷”,比如酒店、餐饮、零售业以女性从业者为主,但疫情导致这些行业裁员严重。

除了“更穷”,日本女性还“更累”“更操劳”。疫情期间,丈夫居家办公,学校停课,女性的家务活成倍增加,而因为居家隔离使女性失去了外出交友“喘息”的机会,从而加剧了她们的压力,这无疑是女性自杀率上升的重要原因。

另据非营利性国际援助组织CARE的调查数据显示,27%的女性表示在疫情期间更容易面临心理健康危机,而男性仅为10%。报告指出女性心理健康危机的原因,除了对收入的担忧,还要应对飙升的无偿护理负担。

疫情是特殊情况,但它就如一面放大镜,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女性在繁琐家务中的精神负担。

而在普通的年份,那些回归家庭的女性,也或多或少承担精神上的压力,比如,因为照顾家庭而无法获得职场发展带来的失落感,与丈夫能力差距不断被拉大带来的压力感等。

➜ 代价之三,是失去更多的医疗养老保障。

联合国妇女署的《2019—2020年世界妇女进展:变动世界中的家庭》报告指出,在发展中国家,约有三分之一的已婚妇女表示,她们对自己的医疗保健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发言权。

没有发言权的背后,全球范围内25—54岁已婚男性的劳动力比例高达96%,已婚女性的比例仅为一半以上。

已婚女性的就业率更低,这也意味着女性的社会脆弱性更强,比如收入更低,无法获得医疗和养老保障。

梳理完这些,写本文的女小巴,心有不甘。你看,这就是女性投身家务劳动的隐性成本。

不过,眼下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万全的解决办法。

《民法典》好歹给了一个法律保障。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想用这个冷冰冰的法律条例来证明家务劳动的价值。

毕竟,家务劳动除了辛苦和繁琐,也有着我们对家人和孩子的爱,这份爱无法用金钱衡量。

最后,小巴想说,家务分工,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在你的家庭,干家务更多的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或者是老人,TA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值得被尊重和感恩。

原标题:《离婚能赔家务补偿了,但这些隐性成本也得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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