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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厅级国企高管留置期间才第一次学习党纪国法
曾经的厅级国企高管罗永隆失职渎职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留置期间他才第一次学习党纪国法。4月19日晚,云南卫视播出专题片《失守的守门人》,深入剖析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罗永隆违纪违法案。
罗永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2020 年5 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罗永隆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审查调查,罗永隆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据专题片介绍,混改形成的国有控股企业投开公司,云南物流集团占股51%,集团委派罗永隆任董事长,民营方占股49%,由赵建鹤任总经理。
2011年,罗永隆向赵建鹤借款70万元一直未还。2013年,赵建鹤想要获得罗永隆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主动提出为其理财赚钱。罗永隆和妻子杨某先后将230万元转入赵建鹤账户,并表示其中包括70万元的借款。至2015年7月24日,赵建鹤先后打款给杨某289万元。扣除160万元本金后,罗永隆和妻子共获利129万元。扣减正常收益后,俩人实际收受113.34万元。
此后,罗永隆又让赵建鹤以同样方式“理财”,最终实际获利102.24万元。办案人员表示,赵某名义帮罗永隆理财,实际上是变相行贿。
专题片透露,罗永隆对于物流集团占股的各个混改公司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不过问、不监管。经重案组调查,罗永隆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造成经济损失4亿多元,其中国有资金损失两亿八千多万元。同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造成经济损失近七千万元,其中国有资金损失近四千万元。
而在忏悔书中,罗永隆将自身贪腐行为归咎于三段失败婚姻。
第一段婚姻中,罗永隆无力购房只能偶尔在岳父母家和妻女相聚,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其心理扭曲,草草结束第一段婚姻。为弥补女儿,在女儿谈婚论嫁之时,罗永隆找到自己管理服务的民营企业老板要钱为其买房。女儿结婚时还借机收受了民营企业老板钱财,并把30多万元全部给了女儿。
第二段婚姻中,罗永隆婚内出轨。为了离婚,他将单位福利住房留给第二任妻子,还找了企业老板索贿100万元给她。此外,罗永隆还违规为第二任妻子的儿子谋福利。
第三段婚姻中,为了满足小自己14岁的第三任妻子虚荣心,罗永隆索贿购买别墅并豪装。但很快,婚姻再次破裂,第三任妻子索要300万元分手费,罗永隆再一次向老板索贿要钱。
“国企老总自身要算好账,算好感情账和经济账。” 罗永隆说,“家庭不好事业走到最后是要栽跟头的。”
专题片介绍,罗永隆的一系列问题暴露后,组织找到他谈话,但他却处心积虑与他人串供,费尽心思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被留置后,罗永隆忏悔道,到这里了才知道,自由是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和爱情都可以不重要。
罗永隆还在忏悔书中写道:“没想到我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完整、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政治理论和党纪法律学习是在‘留置’这样特殊的环境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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