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恨其死,不恨其未嫁”:宋代程颢之女至死未嫁,只因不将就

2021-04-21 08: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本 文 约 3600 字

阅 读 需 要 9 min

在传统时期,“男主外,女主内”“女无外事”,女性生命的价值通常附丽在家庭上——必须结婚,成为妻子,才能在丈夫的成就中与外部世界建立联系;必须生儿育女,成为母亲,才能在丈夫的家族传承中获得现世的承认和死后的追祀,以及在儿子的功业中与外部世界建立进一步的联系。

武则天画像。来源/网络

一个女人在成年之后,倘若不能通过婚姻进入另外一个家族,成为妻子和母亲,她的生命则近乎荒废,死后肉体和灵魂也将无处安顿。武则天晚年,在继承人的问题上心怀犹疑,明明亲生儿子已经备位东宫,却还有数百人上疏拥戴她的侄子武承嗣做太子。

最终,李昭德的一席话打消了武则天废子立侄的念头,李昭德说:“岂有侄为天子,而为姑立庙乎?” 哪有侄子做了皇帝,为姑妈立庙享祀的呢?陛下想要在死后享受子孙的血食祭祀,就必须立自己的儿子,侄子姓武也没有用——父系传承,子孙奉养和祭祀的是自家的列祖列宗,姑妈是别人家的鬼,“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姑妈不在侄子的祭祀范围之内,这是制度,是文化,是传统时期人们赖以安顿身心的信仰。通过婚和生育成为夫家的祖妣,进入夫家的祭祀序列,从而获得灵魂的安顿,血食永享,这是传统世界中女性生命的终极价值。所以,在传统世界中,婚姻对于女性而言不是选项,而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没有不结婚的女人,只有嫁不出去的女人。

在传统的传奇故事中,像“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样西式的结尾是远远不够的,中国传奇的圆满结尾一定要夫贵妻荣、子孙繁衍、婚宦两得才好。比如白行简的《李娃传》,妓女李娃与高门子弟郑生的传奇故事,结尾就非常典型:首先,郑生官运亨通,这是必须的;其次,“李娃封汧国夫人”,这也是必须的;再次,还必须有“绵绵瓜瓞”的内容——李娃生的四个儿子都做了大官,官儿最小的也是个太原尹;哥儿四个娶的老婆都出自高门甲第,郑家的兴隆繁盛,举世无双。

唯有这样的结尾,方称得上美满。这其实很像宋朝正常女性的墓志铭:必须要嫁,要孝顺公婆,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能照顾公婆,那就恭谨地祭祀追悼;必须要生,儿女双全,福寿绵绵;必须要教,丈夫不幸早逝,寡妻则要承担儿子的教育工作,克服丧夫和贫困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为了给儿子寻找最好的学区,要不惜搬家,为了给儿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舍得拔下钗环首饰换钱买酒菜款待儿子的学友;必须要亲睦丈夫的亲族,自己的生活可以很简朴,但是丈夫用家中钱财来周济亲戚,则必须舍得,不能吝惜。寡母的自我牺牲,贤妻的含辛茹苦,最终在儿子和丈夫的仕途成功中得到了丰硕的回报,这样的故事,一直是传统时期女性人生故事的主调。

不仅如此,通过儿子和丈夫的舍生取义,母亲与妻子还获得了名垂青史的机会。东汉末年,宦官兴起党锢打击儒生官僚,范滂被捕,唯一不放心的是母亲,母亲反过来以名节勉励范滂从容就义。“滂母”成为后世贤母爱子以义的典范,“汝能为范滂,吾岂不能为滂母耶?”这样的话,包括苏轼的母亲程氏在内的很多贤母都说过。“岳母刺字”的民间故事里,隐隐然也有“滂母”的影子。范滂与滂母之间的联结已经从血脉、伦理上升到了道义。通过儿子的舍生取义,母亲的生命也得到了升华。丈夫与妻子之间也有类似的关联。明嘉靖年间的忠臣杨继盛被贬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他创办超然书院,购置学田两千亩,以为书院永久之资,还拿出了自己的俸银,又“鬻所乘马,出妇服装”,把自己的交通工具卖了,还卖了老婆的衣服。杨太太张氏对此的真实反应,以杨继盛为主角的记载是不会加以理会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用现代女性的心理来妄意揣度,认为杨太太一定是委屈的。现代婚姻的基本逻辑是两个自由独立的个体间的自愿结合,结婚之后,夫妇之间在经济权力、社会地位等方面仍然有着清晰的你我界限,在现代婚姻之中,人们衡量利弊得失的基本单位越来越倾向于个人。

而在传统时期,家庭才是利弊得失的基本计量单位,在家庭之中,男性是核心与主导性因素,女性是依附性因素。所以,杨太太应该是能理解并接纳丈夫要求自己所做出的牺牲的。有时候,女性对大义大节的秉持,会比男性纯粹果决。比如南明的礼部尚书钱谦益,当南明政权覆亡之际,按照钱夫人柳如是的想法,是要夫妇一同殉节的,钱谦益面有难色,如是“奋身欲沉池水中,侍儿持之不得入”。(陈寅恪《柳如是别传》)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考证,钱氏夫妇后来都投身了反清复明的民族大业,可是在投水殉国的那一刻,柳如是比钱谦益坚决。

“妇人隐德闺门,非遇事莫显”,女性的日常活动的空间是在闺门之内,只有遇到特殊事件,女性的美德才能光大彰显。这就是传统社会所认定、允许的女性价值。传统时期为女性所提供的人生选择空间是极度狭窄的,相夫教子是唯一正途。

出家为比丘尼、女道士是不得已的选择。不幸堕入风尘,纵然有千种风情、万般才华,也不过是文人风流的点缀而已。

当然,这并不排除某些特殊个体活出不同一般的精彩。这些精彩个体的存在,其实并不具有代表性,无法上升到一般,她们是特殊的奇异花朵。但是,她们存在于黄茅白苇之中,就尤显珍贵,值得褒扬。

奇花之一是程家的女儿,虽然她终身未嫁,却赢得了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尊重与赞美。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 年)九月初一,江宁府上元县主簿程颢的府上又添了一位姑娘,这是程颢最小的女儿,程颐的侄女,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这一年程颢三十岁,虽然官职卑微,却已是名满天下的学者。四年前,程颢中进士,跟他同年考中的还有苏轼、苏辙兄弟,曾巩和张载,而他们的主考官是大名鼎鼎的欧阳修。程颢、程颐兄弟的学术声誉在程颢中进士之前就已经确立。张载在开封,开办《周易》系列讲座,他坐在铺了虎皮的椅子上讲,众人听得津津有味。一天晚上,程颢、程颐兄弟来旁听,并参与了讨论。次日,张载就让人撤去了虎皮,说:你们还是向程氏兄弟学习吧。当时张载三十七岁,程颢二十五岁,程颐二十四岁,都是在开封准备参加科举的举人,那种追求真理当仁不让的锐气与胸襟,令人感佩。程姑娘就出生在这样一个读书做官的人家,她的父亲和叔叔都是当时最优秀的学者。

程姑娘从小就是一个安静爱思考的孩子。因为是女孩子,所以程家并没有刻意教她读书,只是小姑娘耳濡目染,“自通文义”。到了十六七岁,程姑娘开始谈婚论嫁。“举族爱重之,择配欲得称者。”从宋朝开始,中国进入科举时代,选女婿的最核心标准是能不能读书,科举成功的概率有多大。程家的官位虽然不高,但是学术声望极高,特别是程颢“名重于时,知闻遍天下,有识者皆愿出其门”,而且,从程颢的高祖程羽开始,五代为官,社会关系资源丰厚。按道理讲,选一个能读书、肯上进的女婿应该不难,然而“访求七八年,未有可者”。或许因为程姑娘尊从自己的本心,没有把世俗标准放在眼里,而家人又十分尊重程姑娘的心意,所以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人。

二十岁过后,程姑娘成了亲戚朋友眼中的问题人物——“既长矣,亲族皆以为忧,交旧咸以为非,谓自古未闻以贤而不嫁者”。家人甚至曾想找个差不多的人家把她嫁出去算了,然而终是不忍心,“不得已而下求,尝有所议,不忍使之闻知,盖度其不屑也”。二十四岁,程姑娘的母亲过世,在为母服丧期间,她因悲伤劳累,也染上了重病,次年(1085 年)二月初二,程姑娘病逝。她被葬在了洛阳伊川程氏家族墓地,也就是父母身旁。

程颐亲自为侄女书写了《孝女程氏墓志》。志文中,程颐回顾了程姑娘临终前的一幕:姑娘病得很重了,我想这世界上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让她开心的,就对她说,你喜欢听道义,就让我再为你讲一讲吧。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程颐给予侄女的可谓儒家的最高礼遇,像圣人一样,闻道而后死。程姑娘喜欢读书,她的父亲、叔父都是当世大儒,可是在此之前,由于性别限制,她都只能是旁听生,没有听讲的资格。终于,在这一刻,程颐赋予了程姑娘“闻道”的资格。待程颐讲完,侄女说:叔父为什么没早点教我呢?我现在脑子已经不行了。不过我死而无憾了,只可惜没能为母亲完成丧礼。说完,程姑娘让人召来了家中的兄弟和晚辈,嘱咐安抚完毕,溘然长逝。

宋代女子起居。来源/网络

对短命而亡的侄女,程颐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呜呼,是虽女子,亦天地中一异人也。如其高识卓行,使之享年,足以名世励俗,并前古贤妇,垂光简册。不幸短命,何痛如之!”对程姑娘的未嫁,程颐也明确地表达了态度:“众人皆以未得所归为恨,颐独不然。颐与其父以圣贤为师,所为尚恐不当其意,苟未遇贤者而以配世俗常人,是使之抱羞辱以没世。颐恨其死,不恨其未嫁也。”

“恨其死,不恨其未嫁”,是宋朝大儒对家中未嫁女儿的悲悯。对程姑娘,程颐既有对侄女的怜爱,更有对一个同样高尚的灵魂的尊重之爱。有学者研究汉代女性“过时不嫁”的现象,认为史书中晚嫁的女性,主要包括了贫女、丑女、巫女、宫人,以及残缺家庭的长女等。

纵观历史,还有像程姑娘这样自愿选择不将就的。而在芸芸的催嫁父母中,也有像程颐这样赞美、尊重、怜惜不嫁女儿的。这才是真正的爱——希望她好,给予尊重。宋朝人有这样的觉悟,况今日之父母乎。

《人间烟火--掩埋在历史里的日常与人生》

作者:赵冬梅

中信出版社2021年4月

已获得出版社授权

END

作者丨赵冬梅

编辑 | 詹茜卉

校对 | 张斌

排版 | 于嘉夫

原标题:《“恨其死,不恨其未嫁”:宋代程颢之女至死未嫁,只因不将就》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