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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称将在国内追诉陈世峰刑责,律师:国外服刑后一般不追诉
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喻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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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4月15日庭审结束后,江秋莲和代理律师同日下午举行媒体座谈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座谈会上获悉,江秋莲将在国内追究杀害江歌的凶手陈世峰的刑事责任。
江秋莲表示,等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之后,她会在国内对陈世峰进行刑事追诉。“诉刘鑫一案结束后,将启动追究陈世峰的责任。”
对于江秋莲称将启动追究陈世峰的刑事责任,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表示,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法律上有这么一个路径,但是江秋莲女士在国内要追究陈世峰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不是一定就能够成立,这个恐怕还需要司法机关来裁判。
江歌母亲称,诉刘鑫一案结束后,将启动追究陈世峰的责任。(00:30)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和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王振宇说,理论上,陈世峰在日本服刑完毕就要被遣送回国,江歌妈妈可向侦查机关报案,陈世锋是有可能在中国被追诉,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现实中,一般在国外服刑的,国内就不追诉了。毕竟调查取证很困难,证据都在国外。丁金坤也表示,在国外被刑事处罚后,国内一般是免除处罚的。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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