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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查获涉案1.3亿窝点:团伙借卡洗钱,日租超70元
一非法转账业务团伙以70至150元一天不等的租金,在四川攀枝花租借60余张银行卡用于洗钱业务,每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四个月时间洗钱1.3亿,其中一部分资金来自电信诈骗团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14日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获悉,该局已将这个洗钱窝点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目前该案尚在办理之中。
东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2月,攀枝花公安局东区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家属区一居民楼负二楼有异常网络信息,随即大队对该处进行了侦查,并将该情况上报至市局相关部门,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发现该处很有可能是一个洗钱窝点,专门帮助涉案团伙进行转账活动。
警方收缴的犯罪团伙用于转账的工具 图片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抓住这一信息,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窝点进行追踪调查,调查发现该窝点将于3月中旬将“老窝”转换到炳三区一小区。攀枝花市局相关部门判断抓捕时机已成熟,随即下达抓捕命令,3月16日民警在大渡口家属区以及嫌疑人炳三区的“新窝点”抓获涉案的10人,并当场扣押手机22部、笔记本电脑4台、银行卡62张、U盾34个、电话卡2张、现金一万余元等物品。
警方收缴的非法转账犯罪团伙租来的用于转账的银行卡
经审讯,2020年10月,黄某泉、黄某德等人在福建老家得知帮助犯罪团伙转移资金,可以非法获利总转账金额的千分之6的信息后,黄某泉提出到攀枝花来做转账业务,因黄某泉曾在攀枝花待过,对本地环境比较熟悉,也有一些朋友,可以帮助办理银行卡用于转账。
从2020年10月起,黄某泉等人便开始在大渡口家属区租用房屋进行转账业务,因转账业务量越来越大,黄某泉等人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已不能满足转账资金量,黄某泉便向其在攀枝花的“朋友”租借银行卡来使用,并给出一张银行卡一天70元至150元不等的租金。
为了扩转账业务量,2021年2月,黄某泉安排其手下罗某芝租了大渡口攀钢家属区、炳三区两处出租房,同时招募了苏某鹏、黄某源等人参与转账业务。两个窝点24小时不间断轮班进行转账。
经核查,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管理者,有结算发工资的财务等,共计10人,从2020年10月至今,该团伙共计为犯罪团伙转移资金高达1.3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近80万元。
目前,该案嫌疑人黄某泉、黄某德、黄某源、苏某鹏、罗某芝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步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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