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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明日二审开庭,家属:望维持死刑
红星新闻4月14日消息,当日,记者从山西高院获悉,“男子酒吧搭讪刺死女大学生”案将于15日上午9时在山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被害人张姝姝的母亲贾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于4月12日下午接到了山西高院的电话通知,“我们希望二审维持对李某锋的死刑原判。”据悉,该案一审时被害人家属并未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一审直接放弃了,所以二审也不提了,我们就是想法院对他从严惩处。”
被告人李某锋的父亲李先生也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明日(15日)二审开庭的消息,其表示开庭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红星新闻4月1日报道,2020年4月14日晚,因多次搭讪、调戏被拒,男子李某锋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猛地刺向在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张姝姝。当晚张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锋被警方抓获。
酒吧监控记录下的事发瞬间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锋供述称“拿刀本意是吓唬”,其辩护人亦提出“属酒后激情杀人”“疑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系投案自首”等多条辩护意见,但均未被法院采纳。一审宣判后,李某锋一方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书亦显示,李某锋此次作案系缓刑考验期内再次作案。2017年4月8日,李某锋因吸毒被清徐县东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满18岁不予执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锋因在饭店吃饭与人发生争执,持饭店菜刀砍伤被害人脸部,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且在缓刑期内,李某锋还曾与人打架斗殴。
2021年4月2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晋阳剑”发布消息称,太原市委政法委已于4月1日牵头组建核查组,4月2日进驻清徐,对“山西一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舆情所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原题为《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明日二审开庭 家属:望维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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