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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男子酒后从10楼扔下自行车,酒醒后自首被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蒋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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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男子郑某醉酒后心情不好,将一辆自行车从10楼窗户抛下,酒醒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随即向公安机关自首。目前,郑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7日从台州市黄岩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获悉,3日凌晨2时许,在西城街道一高层住宅小区,郑某将一辆自行车从10楼窗户抛出,落到一楼入户过道顶上的玻璃上,将玻璃砸得粉碎,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报警后,民警即赶往现场勘查,当日下午,正当民警大范围展开调查时,嫌疑人郑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郑某称,2日晚间,他从外面回到家中,因工作、生活上的琐事心情不好,点了一份外卖,喝了两瓶啤酒、一瓶红酒后,“人有点醉了”。
3日凌晨1时许,母亲起床见他半夜还在客厅喝酒,说了他几句。凌晨2时许,郑某心里越来越郁闷,趁着酒劲走到家门口的过道上,将女儿的自行车一把拎起来从过道的窗户扔了出去。之后,他便去睡觉了。
3日下午,他一觉醒来,人也已经清醒,发现自己凌晨时闯下大祸,便跑到小区物业那里承认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告诉他已经报警,于是郑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民警介绍,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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