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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楼市新政: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合肥市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再出8条新政。
4月5日晚23时17分,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8条内容,包括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并明确自4月6日起施行。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解读指出,此次《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具体而言,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此次新政进一步收紧了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通知》明确,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被列入限购范围的学区包括了庐阳区9个学区,蜀山区6个学区以及经开区2个学区。
按照新规,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在限购政策上,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通知》也明确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此外,由于当前合肥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提到,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并设置为竞拍条件。
此次新政明确实行合肥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通知》提出,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还明确,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为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通知》还提出,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为抑制学区房市场火爆带动楼市升温,合肥此次出台的新政中也涉及学位制。《通知》提到,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同时,合肥新政表示,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合肥市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在解读此次发布的新政时指出,合肥这次调控政策具有精准的调控特性,这也将拉开一个新的序幕,形成了以“热点学区、热点区域、热点楼盘”为主要调控内容的楼市新政。没有采用“一刀切”的调控政策,没有对全市范围内都限购、限贷、限售。就合肥楼市目前特点来说,从学区房入学年限调控到新房摇号+限售政策,应该讲是能够给刚需购房者一个非常好的心理预期。
此外,按照合肥市居住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合肥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租赁住房建设上也将加大力度,按照计划,在已建近1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合肥将继续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从房价表现来看,根据3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合肥新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6%,同比涨幅5%;二手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8%,同比涨幅5.8%。其中,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第六,前五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西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到,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8条,进一步体现了大城市房地产政策趋严的导向。合肥房地产自去年四季度开始,炒作现象增加,此次政策比较及时,相关政策条款势必对后续市场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按照新政,合肥将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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