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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偷排污水、非法捕捞,上海启动两项执法检查守护长江
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贯彻落实十年“禁渔令”,上海启动了两项执法检查行动。
中国首部流域专门法——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和3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先后出台了有关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并于4月1日起施行。
上述法律和法规都已正式施行,4月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推进会,将依法监督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说,执法检查组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担任组长,将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的要求,全面检查长江保护法在上海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聚焦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的瓶颈短板问题。
具体而言,检查重点包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及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区域联动协同保护情况等。
针对部分河道返黑返臭、污水管网不健全和偷排污水、船上污水入江、港口码头污染等问题,执法检查组也将重点监督。
崔明华提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年监督中,发现过违法占用河湖岸线、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混接、污水冒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这也将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此外,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长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检查组也将予以重点关注。
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赵福禧介绍了关于长江禁捕决定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
围绕禁捕决定的具体条文,执法检查组将赴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等相关区实地检查,重点了解退捕渔民安置、打击非法捕捞情况、市场销售利用及信息追溯情况,以及禁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等。
检查组还将赴上海相关禁捕区域,重点检查水上执法协作机制、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情况。实地检查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市场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情况。
其中,“四个平台”建设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点。所谓四个平台,即长三角一市三省将探索建设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共同打击破坏禁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赵福禧说,目前来看,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等三个平台已经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执法检查组还将赴江苏、浙江、安徽调研,了解三省贯彻实施禁捕决定的情况,了解开展长江禁捕执法监督、打击非法捕捞等经验做法,以及对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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