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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澎湃:正研究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减轻利息压力
平价时代到来后,新能源的发展不再需要补贴。但许多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存在补贴拖欠的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同时,如何让绿色电力证书发挥更大的作用?
3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回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上述提问时表示,我国这些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补贴资金不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等问题。对这个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
李创军表示,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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