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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等5人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9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强小安、张西林、田金钢、马永强、刘广生提起公诉。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小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强小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强小安利用担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西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张西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西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西林在担任延安市发改委主任,延安市委常委、副市长,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田金钢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田金钢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河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金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田金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田金钢利用担任洛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签订药品集中配送协议、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田金钢担任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违反政策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永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永强(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永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永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兼东宁高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主任、中共河东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广生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原副区长刘广生(副局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广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广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武清区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强小安、张西林、田金钢、马永强、刘广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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