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证券时报网讯,中检院发布关于就修订化妆品禁用组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拟将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和大麻二酚等原料列为化妆品禁用组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为《中检院:拟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等原料列为化妆品禁用组分》)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