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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竟违建2400平方米玻璃房?官方:将组织专业队伍拆除
近日,江苏南京有市民反映自己所住的一处30多层高的双子楼楼顶,盖有两层、总面积超2000平方米的违建玻璃房,其中一栋楼顶还建了阳台花园。
顶楼惊现两层大面积违建玻璃房
市民王先生(化名)于近期购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后却发现家里的油烟排放功能有些异常,且该公寓楼每家的油烟味都非常浓。通过用航拍仪航拍,他发现楼顶的烟道竟完全被堵塞了,33层和34层均为违建玻璃房,内部还摆放有桌椅。
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照片显示,这两栋楼的原始宣传图上并不存在玻璃房。
据介绍,这两栋公寓楼的违建玻璃房面积都有上千平方米,因为毗邻南京玄武湖和紫金山,楼顶的景观非常好。目前,A栋违建建筑已被租赁给一家公司,而B栋的违建建筑尚未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违建早在两年前就被举报过。地方有关部门表示,此前接到过多次关于这两处违建的举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将其拆除。“这个违建已经被录入南京市的违建系统,上面会根据系统中的违建进行安排。可能现在不是拆除的最佳时期,要根据我们后面的程序,或者人力、物力、财力,选择合适的时间。”
官方通报:将组织专业队伍拆除
3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御湖国际楼顶违建处理情况的通报》表示:经调查,违建面积约2400平方米,系原江苏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建。
对该楼顶违建,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一直积极处理,督促该公司进行自拆。但因经营不善,自2015年起,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始终没有进行自拆。
因玻璃幕墙拆除复杂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险性大,将组织专业队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
遇到违建行为可依法举报
违建不仅破坏小区环境、损害其他业主利益,还会给房屋结构、消防安全等带来隐患。该公寓楼原管委会负责人表示,楼顶建了违建之后,导致楼下油烟无法排放,消防安全通道无法使用,违建装修时还曾起火。
那么,遇到这种违建行为该怎么办?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依法处理。
(原题:《顶楼竟违建2400㎡玻璃房?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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