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输液风险不亚于“小手术”

2021-03-24 18: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上一期最后的结尾说到“能口服就不输液,输液风险不亚于‘小手术’!”。为什么会这样讲呢?本期来给您作解答!

静脉输液直接将药物输入静脉而进入人体血液,短时间内即可分布全身,其所面临的风险远远比口服、肌注等其他给药方式来的大得多,堪比一次“小手术”。

1

不同给药方式区别对比

01 丨 口服给药

口服用药方便,要求制剂简单,病人痛苦较少,是一种最常用的给药方法。但大部分药物起效较慢,不适用于危重病人。另外,口服后一旦有不良反应发生,还可以通过洗胃等措施来阻止药物的吸收。

02 丨 肌肉注射

肌肉注射吸收好,但除了局部疼痛以外,还可能会导致臀部结块,出现“青蛙腿”等现象,因此现在肌注用药的方式几乎退居“二线”。

03 丨 静脉输液

起效快,静脉给药可经血液循环迅速到达全身,在抢救病人时,可以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不能经口服的病人(如昏迷、麻醉的病人),适宜静脉给药。但是静脉给药会造成一定的创伤及并发症;同时由于是侵入性操作,还能增加病人发生感染的机会;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无法及时清除已经进入血管体内药物。

在口服、肌注、输液3种治疗方式中,口服的不良反应相对较轻,虽然起效慢但最为安全,药物残留清除迅速。而输液的起效虽然较快,但不良反应多且无法及时清除残留的药物,生活中由于输液反应引起抽搐甚至导致死亡的案例颇为多见。

2

常见的输液风险

事实上,以临床用药安全为首要素时当然应选择口服给药。输液的风险高,绝不不亚于一次小手术,顾此失彼、贻害重重的事例屡见不鲜。我们来了解一下常见的输液可能会引起的风险:

1

输液可能发生渗漏性损伤,若药物外渗于血管周围组织,轻则引起局部肿胀疼痛,重则引起组织坏死(如某些肿瘤化疗药、静脉补钾和补铁类的制剂)。

1

输液反应中最常见的是热原反应、过敏反应。可能导致高热、寒战、红疹、瘙痒、肿胀等反应,严重者还可能导致休克(血压急剧下降)甚至死亡。

1

输液导致的感染可能让病原体如病毒、细菌进入人体引发炎性反应,病原体还可能随血液循环直接扩散到全身引起败血症,威胁生命。

1

长时间输液可引起局部静脉炎,导致局部组织红、肿、热、痛,甚至伴有机体的畏寒、发热等。

1

心功能较差的患者,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心脏的负担骤然加重有发生急性心力衰竭的可能。

正确认识静脉输液至关重要,不盲目输液但也不要完全拒绝。是否需要输液,要视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个体差异而定。2014年8月18日,安徽省卫计委就已经提出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等53种疾病是无需输液治疗的,但若碰到口服吸收不佳的药物或无法口服、需要禁食、意识不清、吞咽功能障碍或处于麻醉状态的患者时就需要考虑输液了。

一旦输液,应注意哪些问题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规避“小手术”的风险呢?

3

如何规避输液风险

1、溶媒的选择至关重要

注意液体溶媒的pH值,避免其与药物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盐析、沉淀等反应进而影响输液质量。例如,大部分抗菌药物和呈酸性的药物以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媒稳定性较好。

2、输液速度要因人而异

严重脱水患者如心肺功能良好则可以快速滴注(10ml/min);患有颅脑、心、肺等疾病的病人及老年人输液均应慢速滴注(2~4ml/min以下),治疗时还需以实际情况随时调节速度。

需要严密观测滴速的药物有:肠外营养液、血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可引起毒性反应的药物、易刺激血管引起静脉炎的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药物。

3、注意特殊人群的用药

如可乐必妥(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会影响小儿的关节软骨发育, 18岁以下的儿童应禁用。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更应该考虑酌减注射药物的剂量。

“能口服不输液”的提出,对于促进安全、合理用药提出了新的要求,很多地方的医院开始取消门诊输液,纷纷倡导无感染不输液。维护患者健康安全,不仅要依赖于医药监管制度和体系,还需要传递正确的医疗知识和理念。在这点上,正确认识静脉输液,促进合理、安全用药,善莫大焉。

END

供稿/ 石浩强

审核/ 陈 冰

原标题:《降低临床输液率专辑之三——输液风险不亚于“小手术”!》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