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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剧场、上网服务、娱乐等文旅场所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
本市A级旅游景区、文旅场所、剧场、网吧等,接待客流不再限制为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
3月18日,上海市文旅局下发《关于持续加强本市演出、上网服务、娱乐等文旅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在场地方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本市博物馆、美术馆接待参观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但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对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适当控制人数规模,把牢现场安全、疫情防控等环节。继续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区文旅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各类文旅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疫情防控指南所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不打折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核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加大对本市文旅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费者保护、员工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力度。
《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费者保护、员工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力度。
关于持续加强本市演出、上网服务、娱乐等文旅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本市文化旅游场所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有力,确保了本市文化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3月12日,国家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好该通知有关精神,推动文化旅游场所有序开放,现就持续加强本市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安全底线
(一)提高防控工作思想自觉。各区、各单位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各类文旅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区、各单位要继续按照文旅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文旅部、市文旅局相关疫情防控指南所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不打折扣。
二、落实场所开放管理要求,推进文旅市场有序恢复
(一)本市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在场地方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本市博物馆、美术馆接待参观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但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二)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适当控制人数规模,把牢现场安全、疫情防控等环节。
(三)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四)如本市发生本土疫情,应当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动态调整上述场所接待人数限制,严格控制或暂停演出活动。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落实防控指南。各区、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开放管理的防控措施仍按《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执行;博物馆、美术馆开放管理的防控措施应按照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博物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上海市美术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执行。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费者保护、员工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力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区两级文化旅游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核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加大对本市文旅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四)加强应急处置。各区、各单位要继续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有效应对处置。
特此通知。
(原题为《本市有序放开剧场、上网服务、娱乐等文旅场所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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