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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举报家暴纳入见义勇为奖励,专家:对于预防家暴很有效
现代快报3月16日消息,如果家暴就在眼前发生,你会做些什么?是勇敢站出来,还是选择漠然视之?日前,常州在江苏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鼓励全社会举报家暴行为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3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充分肯定常州的做法,称此举让见义勇为行为更加有法可依,也可以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到反家暴的行动中来。
对家暴说“不”,将举报家暴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常州市妇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给举报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率先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
《通知》规定,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经公安机关查实,进行及时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发现并报告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网络发布视频及文字、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被依法查处的;发现并报告妇女及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给予奖励。
申报奖励的程序也不复杂,《通知》指出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由镇、街道妇联负责申报,属地派出所(工作站)受理核实后,报辖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批。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举报人通过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经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由派出所(工作站)为举报人申报奖励,并将奖励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妇联。不过在申报奖励时,须提供家暴、侵害未成年人违法案事件的报警记录、调查材料以及对违法人员处理结论等复印件。
针对此事,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常州市妇联权益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些人还将家暴事件当成家务事,由于种种顾虑不敢发声。“我们希望通过鼓励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诉市民家暴不是家务事,也不要袖手旁观,反家暴是全社会的责任。”除了将举报家暴纳入见义勇为奖励,常州市妇联还通过发放家暴告诫书的形式,来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
记者从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此次常州市通过出台《通知》的方式,将奖励条件和奖励程序用明文规定下来,让见义勇为行为更加有法可依,也可以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到反家暴的行动中。其实,在实际工作中,江苏省也是一直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范畴,只要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都会替其申报。
家暴不是“家事”,多部门联动预防制止家暴617万余起
家庭暴力在现实中隐蔽性强,当事人取证意识不高,家暴受害人往往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知名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自述遭遇前男友疯狂家暴,引发网友广泛关注。2020年,网红拉姆被前夫用汽油烧伤,挣扎半月后不治身亡。拉姆走后,她的姐姐对媒体透露,拉姆生前遭受前夫长期家暴。为了防止家暴事件的发生,国家和地方一直在紧密联动,为了预防制止家暴“竭尽全力”。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介绍,2020年人民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4.9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在实施者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表示,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结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
3月15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家暴问题,发布会回应依法治国无死角,家暴绝不是“家事”。长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反家暴工作,共同织就抵御家暴的安全网,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共参与调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825万余起,有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行为617万余起。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健全完善110家暴类警情接处警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处置家暴类警情,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报警求助,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该立案的依法立案、认真查处,对情节较轻的,依法告诫。
3月1日,全国妇联发布信访统计数据,2018年妇联系统收到家暴投诉39371件,比上一年少了4700多件,降低11%,2019年家暴投诉为36002件,比上一年减少了3300件,降低8.4%。数字的背后,是全社会共同贯彻反家庭暴力法,积极落实反家暴责任的成果。
专家:鼓励举报家暴,对于预防和减少家暴很有效
除了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外,全国人大在立法中,也把防家暴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今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家暴”也是关键词之一。其中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不仅如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导致离婚的行为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看来,常州市将‘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非常有意义。”在接受采访时,南京邮电大学人口学院社会学副教授崔效辉表示,家庭暴力究其实质来说,是施害者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合法权利,任何类似的侵权行为都应被举报。“通过鼓励举报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有助于家暴发现率的提升,发现家暴,才能干预家暴,才能让妇联、公检法、社会等组织介入,这对于预防和干预家暴都有效,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家暴事件的发生。”
崔效辉指出,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包括心理、生理、语言、经济上的伤害与控制,都属于侵权行为。在家暴事件中,也有很多受害者不敢求助、不知道如何求助,导致很多家暴事件并未暴露出来。并且,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在生活中有时候会被家人、邻居被当成家务事,或家庭纠纷。家暴不是家庭纠纷,家暴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把家暴当做家庭纠纷的做法会从容施暴者。“这样的行为反而会导致家暴事件未被发现,对于遏制家暴没有好处。”崔效辉建议,受害者在第一次家暴时,就要敢于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
延伸阅读:
如何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1、看证据是否确凿,如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处理经过、社会机构所做的记录亦或是所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就医记录、所收到的威胁性短信、妇联组织收到的投诉记录等;
2、通过听证或询问认定是否存在家暴行为,以便有针对性、快速地认定家暴,及时保护受家暴者及其亲属方。
(原题为《常州将举报家暴纳入见义勇为奖励,专家:对于预防和减少家暴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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