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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抢公章案一审裁定书公布,当当要求其赔偿10.7万元
李国庆被要求向当当网赔偿十万余元。
3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裁判文书网发现,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当网)与李俭等(包括李国庆在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105民初51337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当网公司),被告为李国庆、薛刚、邹培培、张巍、李俭(一并提及时称五被告),裁定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对于案发经过,该裁定书显示,原告当当网公司诉称,2019年2月20日,李国庆从当当网公司离职。2020年7月7日上午5时47分,李国庆率众人非法闯入当当网公司办公场所,以武力控制住保安。在李国庆的指挥下,薛刚等人帮助李国庆实施抢章。
2020年7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李国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李国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五被告非法侵入当当网公司的办公场所,损坏财物并强行带走含当当网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的公章与U盾等财产,给当当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国庆向当当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7021元(暂计),薛刚、邹培培、张巍和李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张巍、李俭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被告张巍、李俭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就在不久前的3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俞渝等与李国庆的民事裁定书。裁判结果为:一、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俞渝;二、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骚扰、跟踪、独自接触申请人俞渝;三、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进入和接近申请人俞渝住所。
这不是俞渝第一次在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早在2020年7月9日,针对媒体发表的关于“李国庆俞渝案”的建议,俞渝回应称,法院已经驳回了她针对李国庆提出的限制令申请,其律师已经再次在北京东城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复议。
当当网成立于1999年11月,由俞渝、李国庆夫妇联合创立,但“夫妻店”佳话终反目。去年,李国庆的“抢公章”行为引起关注。目前李俞二人的离婚案尚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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