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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一家四口河边遇泄水溺亡,家属起诉水电站索赔345万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2021-03-12 21:31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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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河段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供图

水电站在未预警的情况突然放水,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在下游河边玩耍的仵某一家四口躲避不及被冲走,溺水身亡。

3月12日,仵某的姐姐仵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已起诉涉事水电站,要求赔偿3450231.9元。

“2020年5月16日下午,我弟弟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到甘肃洮河边玩耍,当时河道内河床祼露,孩子们在河床处挖沙子……15时许,上游水电站突然放水,由于水位突然上涨,四人来不及撤离,被水冲走溺亡。”仵女士称,涉事水电站泄水前未预警,导致事故发生,他们将涉事水电站的开发方甘肃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甘肃弘业洮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仵女士提供的临洮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及传票显示,仵某等人与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甘肃弘业洮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于2020年8月3日被立案受理。该案将于2021年3月22日在临洮县人民法院新添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临洮县水务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仵女士提供的盖有临洮县水务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的《临洮县水务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在此次事故中,新民滩水电站泄水前没有提前预警。

前述意见书称,根据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此次事故原因有二:仵某一家4人安全意识差,对警示牌提示没有引起重视,擅自下河所致;新民滩水电站水力自控翻板闸泄水未预警。

意见书称,事发段洮河河堤完好,附近立有新添镇政府于2018年设置的13块警示教育牌,上书内容为“水深危险、禁止下水游泳,玩耍戏水、违者后果自负。”

仵女士称她不同意前述“对警示牌提示没有引起重视”等说法。“当时重要位置并没有警示牌,所谓的警示牌是第二天安装的。”仵女士称,“此外河滩当时是干的,谁也想不到上游会在中午没有预警的情况下泄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事故发生后,临洮县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仵某一家4口人,于5月16日下午来到与广河县接壤的洮河河道内裸露河床上进行烧烤(该处洮河护案完整,垂直高度6—7米,附近设有警示牌),广河县新民滩水电站翻板闸自然开启主动泄水,导致河床水位上涨。在洮河河道内裸露河床上撑伞烧烤的仵某一家4口人来不及撤离,被河水冲走,致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汤宇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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