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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不能允许反中乱港分子堂而皇之坐在立法会议事大厅
3月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前,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据国新网文字实录,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在答复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爱国者的标准,邓小平同志曾经有过经典论述。他当时就说:“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三句话仍然是今天我们判断一个人爱不爱国的基本准则。当然,小平同志在作这样的界定的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香港特别行政区还没有纳入国家治理体系,香港也没有发生后来出现的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等乱象,还不可能列出太多的“负面清单”。
张晓明提到,最近(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同志在出席一个研讨会的时候表示,爱国者必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他还明确指出,“港独”分子、“揽炒派”以及那些挑战国家根本制度者不能算作爱国者。夏宝龙同志的这些看法与邓小平同志关于爱国者的定义是完全一致的,同时他是根据香港回归之后“一国两制”实践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做了更具现实针对性的一些阐述。
张晓明强调,这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就是要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所以当然不能够允许不爱国的人特别是反中乱港分子再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治理架构,不能允许反中乱港分子继续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会的议事大厅里面,一个都嫌多!这一点也是很明确的。
此外,张晓明还提到,中央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是说要在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活当中搞“清一色”。这里有两个政策界限:一是我们讲不爱国的人不能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架构或者管治架构,不等于说他们不能在香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说他们不能够参与管治。二是把不爱国的人特别是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架构之外,不等于说把所有的反对派或者范围更广一点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构之外,因为反中乱港分子和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里面也有爱国者,他们将来仍然可以依法参选、依法当选。
张晓明指出,将来香港立法会的民意代表性会更加的广泛,你在立法会里面仍然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包括批评政府的声音。所不同的是,你可能再也见不到在立法会做那种宣示的丑恶表演的议员,见不到在立法会里面肆意“拉布”甚至大打出手的议员,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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