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宁波老人帮扶好友二十载,一纸“意定监护公证”诠释人间真情

宁波普法
2021-03-11 17: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我已经看开了生死,但我舍不得我的老朋友!”近日,余姚公证处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意定监护公证”的申请,申请人是两位老人,他们从一起玩耍的“发小”变成如今照顾生活的“老友”,公证背后承载的深厚情谊令人动容。

从“发小”到“老友”

俞丁灿今年77岁,自幼双目失明,父母忙于生计经常不在家,比他小6岁的邻居冯焕月变成了他最好的玩伴。后来,俞丁灿搬了家,两人便失去了联络。40年前,双方在一家工厂意外重逢,成了工友。那时的冯焕月已成家生子,可俞丁灿一直未婚,在父母和姊妹陆续去世后,他便成了孤家寡人。冯焕月格外照顾这位眼盲的老友,自2000年起,冯焕月便开始给俞丁灿做菜送饭,后又在自家楼下替俞丁灿租了一间房,方便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这一照顾就是整整10年。

其间,冯焕月曾被查出肝脏上有肿瘤,去上海做了3 次手术。那段时间,俞丁灿每天都要联系冯焕月,关心他的病情。冯焕月病愈归来,考虑到俞丁灿经济不宽裕,就又帮助他申请了东园新村的公租房,这里距离冯焕月的家约4 公里远,冯焕月每日骑电瓶车给老朋友送菜,春夏秋冬,无一例外。

成为老朋友的意定监护人

“如果大家身体都健康,我一直这样照顾他下去都没问题。”冯焕月说。但在2020年1月,俞丁灿的肾里长了10公分的恶性肿瘤。冯焕月当即陪着俞丁灿去了医院,医生建议马上手术。但事到临头,俞丁灿却反悔了,推心置腹地对冯焕月说:“老朋友,我不怕上手术台,但万一你签字让我上手术台,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承担的责任可就大了,我于心不忍。”虽然家人和亲戚也有同样的顾虑,冯焕月还是劝俞丁灿先考虑手术,可俞丁灿还是决定保守治疗,病情也是每况愈下。

一个偶然的机会,俞丁灿在收音机里听到有关老人的照顾和意定监护的话题,知道公证处可以用法律文书将两人关系固定下来,免除后续很多麻烦。于是,他告诉了冯焕月,冯焕月在征求妻儿同意后,和俞丁灿一起来到了余姚市公证处,就“俞丁灿的生活照顾、意定监护及丧葬等事宜委托给冯焕月办理,但冯焕月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公证。公证书成为了两人情谊的最美注脚,两个老人心里的担子都卸了下来。

什么事“意定监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条规定,意定监护是相对于法定监护而言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失智失能的情况下,由该监护人履行人身照顾、财产保护、权益维护等监护职责。在确定意定监护人的过程中,发现意定监护人不合适,可以进行变更。

余姚市公证处主任翁洪飚介绍,意定监护的初衷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但意定监护并不是简单的一纸协议,更多的是意定监护人付出的爱、履行的职责,对被监护人的尊重、照护与协助。意定监护公证通过全方位规划监护事务,厘清双方职责来保障意定监护真正落地。

那么,如果确实无法找到监护人,又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条,如果老年人确实无法找到监护人,有托底监护,即国家监护,由老年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原标题:《宁波老人帮扶好友二十载,一纸“意定监护公证”诠释人间真情》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