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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一斤“老鼠药毒花生”随电瓶被盗,四川自贡两人被拘9日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薛莎莎
2021-03-11 12: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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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一居民称三轮车上的电瓶以及一斤“毒花生”一同被盗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3月11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公安分局获悉,在前述电瓶被盗案件中,因谎报“有毒花生一同被盗”警情,涉案的报案人和电动车失主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9日。

此前,有消息称,前述报案人被批评教育。

两天前,9日,有律师向澎湃新闻分析称,谎报警情,一是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承担罚款或拘留等行政责任。二是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

11日,沿滩公安分局方面介绍,经调查,江某发现电瓶被盗,担心邱某找他赔钱,遂提前与邱某商量,模仿网络短视频的桥段,通过虚构毒花生,夸大警情情节,以扩大影响,江某报案,邱某同意并配合江某。“有毒花生一同被盗”事件引起社会恐慌。两涉案人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人江某、邱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8日,沿滩公安分局发布“有毒花生一同被盗”的紧急提示。

沿滩公安分局方面称,接到报警后,之所以发布“警方紧急提示”,是因为对报案人和失主反复问询、印证案情时,失主称老鼠药系其父一两年前赶集时购买以及老鼠药包装等细节,加上当时距电瓶被盗已过了8个小时,警方担心嫌疑人或其他市民误食“毒花生”,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要行动起来。

沿滩公安分局方面介绍,警方找到嫌疑人后,经了解确认没有所谓的“毒花生”后,警方对报案人和失主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对这两人的询问得知,他们谎报警情是因为想引起警方重视。“警方不是根据案值大小来决定重视程度的,无论什么案件,警方都会全力破案,有些案子还没破,不代表警方不重视。(谎报警情)会造成非常大的公共资源的浪费,这形成了一个很不好的舆论导向,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

沿滩公安分局方面称,报案人和失主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犯。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谎报警情,否则不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3月8日,沿滩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方紧急提示称,8日上午9时许,辖区居民江某报案称,其停放在沿滩新城华煜小时代露天停车位的电瓶三轮车的电瓶被盗,据报案人称其在电瓶车坐垫下用于毒鼠的两小包(每包半斤左右)浸泡过老鼠药的有壳花生,也一并被盗走。“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工作。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发现被盗花生后切勿食用并第一时间上交公安机关。同时正告行为人切勿食用该花生并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针对此事,9日,沿滩公安分局再次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侦破工作,8日晚11时许,涉嫌盗窃他人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自贡市沿滩区人)被抓获归案,被盗物品已全部追回。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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