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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再提反虐待动物立法:虐待动物不能仅视作有违公德
“现在虐待动物的行为越来越多,而且五花八门,甚至发展成为一条黑色的产业链,有虐待动物的,有拍照拍视频的,有消费……所以我认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对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3月9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已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他建议在此之前应结合中国实际,尽快把虐待动物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让虐待动物的行为只是公德问题。
虐待动物行为屡屡发生
去年底,有网友爆料,四川广安一男子凌晨3点持刀虐狗,并将视频发至当地遛狗群。视频中,一只白色大狗蹲在角落,脚下流有一大摊血,一名男子对着狗不停地吼叫。事后据宠物医生介绍,狗的两处颈动脉、一处后脑勺和一处下颚被捅伤,曾休克多次,被输血抢救。
次日,警方介入。随后,该男子在视频中哭泣道歉,表示狗已经脱离危险,自己现在非常后悔。
事实上,类似虐待动物的事件并非个案。早在2012年,上海一女子领养猫后回家进行各种虐待取乐,事发后被多名爱猫人士围堵,家门口也被贴上痛斥虐猫行径的海报。
在网络上以“虐待动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看到许多关于主动虐待动物的新闻。所谓虐待,是指“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某些人或某些事物”。针对动物身体上的虐待,也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以残酷手段伤害动物身体的虐待行为,“活体剥皮”“生吃猴脑”“活取熊胆”等,都属于虐待动物行为的表现。
“有调查显示,有70%的暴力犯罪,这些人在小的时候都有过虐待动物的经历,这是很可怕的事情,所以我也希望通过今年的议案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即虐待动物的行为不是一种游戏行为,也不是一种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是在侵害,是犯罪,是在挑战我们的文明。”赵皖平说,虐待动物的行为必须要用法律来遏制和处罚,而且家长需要重视小孩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一两次是搞着玩,长期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在反虐待动物法未出台前,赵皖平建议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让虐待动物的行为只是公德问题,因为在公开场合虐待虐杀行为向不特定人传递暴力信息的行为会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等等危害社会行为的主要诱因。
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
在我国现行的动物法律体系中,禁止虐待动物的规定散见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既有禁止暴力伤害的规范,也有禁止非暴力伤害的规范,但都是零星、分散的规定,而且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2019年农业农村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多数虐杀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说,今年是他第四次提交关于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此前三次分别在2017、2018和2020年),“今年的议案与去年的框架总体一致,希望推动反虐待动物法尽快出台,朱列玉认为我国反虐待动物已具立法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上建议,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除呼吁反虐待动物入法外,夏吾卓玛也建议加强对宠物繁殖销售的监管,遏制虐杀动物黑色产业链的供给源头。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代俊峰则指出,流浪动物具有无序性、难以控制性等特征,但这些流浪动物的形成根源其实来自家养动物。他建议,将“加强对家养动物(猫狗)的管理”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大力支持相关方面的研究,以数据支撑事实,细化管理条目。除了健全登记审批制度、家养动物许可证制度外,还可引入芯片技术,对每一只家养动物进行芯片登记,将监护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导入芯片。同时,连接《公民征信系统》,将遗弃家养动物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全国人大代表宁启水更关注虐待动物行为相关的施虐者、传播者、模仿者低龄化的问题。“根据反虐待动物志愿者卧底的QQ群信息和群聊天记录来看,当前参与虐猫虐狗的群体中不乏00后,不少虐待动物群里的成员过半属于00后学生群体。有的成员还将这类虐待动物视频传播给同学,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
宁启水建议,应将关爱动物主题的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教材,根据学段不同、学生认知年龄不同,增设不同的教材进行常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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