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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嘉兴市又出新举措
2021年“三八”维权周期间,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嘉兴市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全面实施《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项目清单》,这是继2020年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后的又一工作实举。通过实施五大项目和十二项具体工作,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一
建立完善妇女儿童保护救助机制
联合开展涉案妇女儿童综合救助
检察机关联合各级妇联组织面向涉案妇女、儿童开展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就学、生活安置、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救助。积极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的社会公益救助、慈善救助等平台提供经济救助。
大力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
各级妇联组织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建设“一站式”办案场所,依托儿童关爱基金等平台,发挥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力争通过二至三年的时间,确保全市有独立未检机构的县(市、区)各建成至少1个以上“一站式”办案专门场所。
加强新居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促进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落地落实,共同做好新居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的“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提供临时照料、阅读指导、心理辅导、权益维护等形式多样的关爱帮扶活动。
二
建立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机制
建立司法办案专业力量支持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委托或者会同妇联组织及其推荐的专业人员依法参与办案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及其推荐的专业人员可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维权服务。
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积极会同公益慈善组织、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团队等,共同推进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发挥女企业家协会、女性社会团体作用,增建优质观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落实学习、就业、劳动等帮教措施,为帮助其教育矫治、回归社会提供有效社会支持。
三
建立信息线索移送反馈机制
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各级妇联组织要落实专门联络员制度,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女性网格员的优势,结合“万名执委连心”活动,加强日常排摸、走访检查,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及时报告,发现涉检信访材料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受理后应当快速办理,可以联合妇联组织做好应对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
实行行政权益线索互通
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民事、行政权益被侵害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妇女儿童受到民事、行政合法权益侵害的,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委托或联合妇联组织开展调查和评估。
加强侵害妇女儿童公益诉讼配合协作
妇联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有侵害众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可以移交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妇联开展联合监督,检察机关还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四
建立完善妇女儿童保护救助机制
加强家庭矛盾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在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者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各妇联组织要深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色法”工作机制,以关注女童安全保护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矛盾化解、救助帮扶,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完善家长学校建设,为涉案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必要时对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督促履行家庭教育和监管职责。
五
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和工作会商机制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先进典型培育
联合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强制报告、女童保护、儿童安全等工作,培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个人(集体),推动家庭暴力防范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工作,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调研
双方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同堂培训机制,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互通共享,整合理论研究力量,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
原标题:《联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嘉兴市又出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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