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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冶:建议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如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标准化研究所所长胡冶带来的建议是,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申报流程、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大胆放权于项目负责人等,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问题。
胡冶表示,目前在激发科研人员活力方面还存在几方面问题。
比如,科研项目立项程序相对复杂。目前,科技项目工作仍遵循“下发通知—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计划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模式,胡冶称,这种模式时间周期长——从通知到立项一般要经历2-3个月,且申报过程复杂,申报时,科研人员要准备大量附件证明材料,对于大部分专于技术的科研人员,准备一个完整的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存在一定难度,“不少技术研发好的项目因此没有被立项。”
再有,科研人员对项目资金决定权有限。胡冶介绍称,现阶段科技项目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度,大部分由科研人员所在单位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导致项目负责人没有充分的经费使用支配权,几乎使用每一笔项目资金都要面临复杂繁琐的审批程序和票据归集程序,更有甚者如果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意支出,项目负责人就无法支出费用,直接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而在科研人才的待遇方面,限制也较多。比如,有些单位可能因为一个短期项目柔性引进一些高端人才,这些高端人才考虑家庭和子女上学问题,不愿意把社保跟随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区,导致无法享受到地方人才政策。再有,一般项目经费提取的绩效奖励会被放在单位内部进行统一使用,而各类科研机构高校医院科研人员多是利用空余时间开展研究工作,工作强度大,这类人员价值没有在绩效分配上得到体现,无法实现对一线科研人员的体恤。
为此,胡冶建议,要破除科研人员使用旧的条条框框,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在“简”、“放”、“容”、“落”上下功夫。
这包括,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推动无纸化项目申报制度,集合多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项目申报数据库,对于同一年度同一家企业申报过程中,需要重复提供的材料进行互通共用,简化项目申报书内容,减少企业及科研人员重复劳动。
同时,进一步放权于项目负责人。细化出台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细则,减少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通过建立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管理予以监督,充分放权于项目负责人,让科研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项目推进中。利用绩效制度激励一线科研人员,在制度中明确一定比例绩效资金直接用于一线科研人员奖励,不断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三是进一步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胡冶代表称,要尊重科研工作的客观规律,在提升科研过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科研试错容错纠错和退出机制,允许科研人员根据研究情况动态调整科研方向和内容,必要时,允许项目终止和推出,营造宽松的科研氛围。对基础科研的考核避免功利化倾向,秉持久久为功的战略布局和理念。
四要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政策。落实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细化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明确权益分配方式、比例、时限,细化程序要求,指导协调各类科研人员进行利益分配,以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提高科研成果产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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