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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建议取消博士后招聘年龄限制,人社部:用人单位有自主权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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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答复了网民关于“博士后岗位招聘年龄设限”的留言。
来自上海市的网民说:总理,您好,目前高校和研究所博士后以及教师和科研岗位招聘都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但很多博士毕业后年龄都不小了,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或者换一份工作时,往往由于年龄的限制而无法实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复:我国博士后制度是1985年建立的,目的是培养更多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定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规定,“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为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博士后人员的招收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技司)
责任编辑: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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