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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在互联网诊疗中同步推行“医药分开”
随着医保把互联网诊疗纳入报销范围,线上复诊、送药到家正在成为新趋势。但是,在线上诊疗中,对于一些有药品销售业务的商业互联网医院,可能会鼓励医生多开药,甚至和制药企业合谋推动过度用药、拉升网上药品销量。全国政协委员、宁夏政协副主席、宁夏卫健委主任马秀珍建议,在互联网诊疗中同步推行“医药分开”。
马秀珍指出,目前线上处方审核等平台自身监管环节,缺乏针对过度用药的管理;制药企业把合作的互联网平台的线上药品销量,计入医药代表的业绩考核,授意医药代表用线下“学术拜访”推动线上处方量,其中不乏药品回扣现象;有的互联网医院把医生的服务收入和药品销售挂钩,企图把药品回扣“洗白”;制药企业纷纷申请开办互联网医院,有的试图通过掌控诊疗过程,提升自家药品销量;资本市场对诊疗服务和药品销售结合的所谓“互联网医院闭环模式”,给予很高估值,推动更多企业“入场”,形成资本推动下的集体作恶风险。
马秀珍建议,把线下公立医院改革中积累的“医药分开”经验,同步在线上推行,“医”和“药”分业经营:互联网医院的经营主体及其下属机构,不能从事药品销售业务;反之,从事线上药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及其下属机构,也不能开设互联网医院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
她说,从国际经验看,“医药分开”是从根本上避免由经济利益驱动的过度用药、消灭药品回扣的必要做法。过去几年,线下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马秀珍建议,同步在线上推行“处方外流”。一是互联网医院开出的处方必须“外流”,处方开出后,必须提供给患者,让患者可以持处方到任何药店购买药品;二是互联网医院不能只对接一家药房,至少应三家以上;三是互联网医院如果向患者推荐购药渠道,不能指定一家药房,必须推荐多家,让患者自己选择;四是线上线下药房都必须依法接收合格的线上电子处方。
根据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的经验,马秀珍建议监管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积极的自律行动,鼓励第三方部门和中立的专家学者参与协会运行,在评估行业自律效果的基础上,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建议监管部门重点关注过度用药问题,追踪行业自律进程,评估自律效果,并不断将成熟经验总结提炼为监管规范,编制适合线上诊疗的合理用药标准,建立务实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原文题为《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在互联网诊疗中同步推行“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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