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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延长俞渝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国庆接触骚扰殴打俞渝
3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俞渝等与李国庆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0)京0101民保令3号,裁定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
本案裁判结果为:一、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俞渝;二、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骚扰、跟踪、独自接触申请人俞渝;三、禁止被申请人李国庆进入和接近申请人俞渝住所。
该案的审理经过显示,早在2020年8月21日,对于申请人俞渝与被申请人李国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申请人后向法院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0年8月14日,俞渝曾发布公开信称:“就在前天8月12日庭审中,李国庆突然当着法官的面大吼‘再不判,我就要杀人了!’”她表示,深知李国庆的暴力倾向,并第二次向东城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申请。
这不是俞渝第一次在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早在2020年7月9日,针对媒体发表的关于“李国庆俞渝案”的建议,俞渝回应称,法院已经驳回了她针对李国庆提出的限制令申请,其律师已经再次在北京东城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复议。
在该案中,申请人俞渝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存在的对申请人的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目前然仍然存在,并且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旦到期,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再有出格的行为,故向法院提出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延长事项为: 1,禁止李国庆殴打、威胁、辱骂俞渝;2,禁止李国庆骚扰、跟踪、接触俞渝;3,禁止李国庆进入和接近俞渝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离婚纠纷案件仍然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完结。现申请人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当当网成立于1999年11月,由俞渝、李国庆夫妇联合创立,但“夫妻店”佳话终反目。去年,李国庆的“抢公章”行为引起关注。目前李俞二人的离婚案尚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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