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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15天被出院”潜规则,找准病根才能下药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林勇接受采访时说,医保患者“15天被出院”现象引起了他的关注。林勇在调研中发现,国家、省和市都不存在类似规定,但很多民众反映,很多医院都存在“住院15天就得出院”的内部规定。
“到达医保限额”和“病床周转率考核需要”是“医保患者被出院”的两大硬核理由,以避免一些人将医院当成“养老院”。林勇建议,明确出院转院标准,打破“15天被出院”潜规则。
2019年12月,一篇题为《一位89岁老人的最后44天:严重中风后被迫辗转四家医院》的报道披露,因为各家医院都有“15天出院”的要求,广州一名89岁老人不得不反复出院入院折腾,最后悲凉离世。
这篇报道令人揪心,更引起许多慢性病或老年患者及家属的共鸣,因为他们都是“15天被出院”潜规则的受害者。只是为了给自己或亲人治病,他们被迫一次次哀求医院,甚至托关系求人情,却无时无刻不担心再度面临“劝逐”的困境。
“15天被出院”已经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每次类似问题被曝光后,上级部门总是表示无此规定存在,是医院擅自而为。有的地方还表示,出院再入院,这是“分解住院”属欺诈骗保行为。不排除这其中确有一些医院涉嫌过度治疗,通过出院再入院,规避医保部门监督。但从媒体报道看,绝大多数乱象的症结,还是因为对医院考核不合理,包括”医保限额”和“病床周转率“等等。
“医保限额”和“病床周转率”等考核,立意当然不坏。在过度医疗泛滥的当下,对单病种医疗费用进行限制,确有其必要。大医院床位紧张,也确实应当尽可能提高病床周转效率,惠及更多患者。但是问题在于,从考核政策的制定到执行,都过于机械,有些地方甚至干脆一刀切,层层压力之下,最终绑住了医生的手脚,让病患沦为无辜牺牲品。
所以,要打破“15天被出院”潜规则,对于目前的医保和医院考核机制,进行深入的改革。须知,病人的情况错综复杂,治疗时间和费用,往往因人而异,不能把标准限定过死,而是要赋予医生更大自主权,医生的责任是治病,而不应该附加其他与医疗无关的义务。而要避免过度诊疗和医保浪费,也不能简单进行“指标化考核”,而需要拿出更为细化和精准的管理手段。
还要看到的是,“15天被出院”潜规则的盛行,背后的另一原因是分级诊疗不完善。一些年老患者的康复治疗需要的时间很长,但三甲医院普遍病床紧张。最好的办法,应当让这些患者在达到三甲医院出院标准后,就可以往下级医院转诊继续做康复治疗。目前,下一级医院由于缺乏承接能力,或者患者对下一级医院缺乏信任,导致分级诊疗大多时候只能停留于纸面。
显而易见,“15天被出院”潜规则,不能只让医院背锅。深化医疗改革,让医疗管理回归医生和病人本位,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类似乱象,保障病人获得合理医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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