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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 高小玫: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之忧”亟待解决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高速发展,众包、兼职等各种灵活用工形式越来越常见,由此产生出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灵活就业群体。但“讨薪无门”“工伤难赔”等事件的频发,再次将零工经济背景下,围绕薪酬、平台竞争、外卖员与平台劳动关系等深层问题暴露出来。制度保障的“门槛”痛点,困扰着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也拷问着社会的良心。
“我国目前针对灵活就业人群的劳动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继2018年提出“关于互联网+下网约工劳动保障的建议”、2019年提出“创新工伤保险制度,保障数字经济新兴就业者权益”之后,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上海市委会主委高小玫继续围绕灵活用工,提交关于《规范平台用工,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大会书面发言,进一步聚焦如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高小玫(资料图片)
高小玫表示,一切数据、新闻与信息,无不在向我们揭示——完善灵活就业人群的制度保障已刻不容缓。“平台从业者是以劳动来获取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但是因为平台业态与传统业态的特征差异,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维护、社会保障问题严重,平台用工契约不平等、平台从业者基本社保缺失、平台用工去劳动关系化等问题亟待解决。”高小玫认为,在平台发展中,用工模式多样复杂,过程中企业以优势地位在劳动关系变化中的行为,需要严密关注。平台用工的劳动关系日益不和谐,不利于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最终平台企业、平台经济也无法健康发展。
对此,高小玫建议,要进一步规范平台用工合同。平台企业与从业者合同双方显著失衡,需要通过公共供给方式由政府出台规范性格式合同,使平台企业不得单方设定和任意变更合同条款,对其中涉及从业者切身利益的条款,由公正第三方制订,防止具优势地位方滥用权利。
高小玫还建议,管理部门在现有条件下,需制订平台用工专项法规,以“专项规定”的形式有所作为。我国平台就业人数规模将近亿,已具备对这一领域用工出台专项法规的基础和必要性。可研究借鉴地方曾经的做法,认定平台用工为一种特殊劳动关系,从底线保护的角度给予平台从业者基本的工时、工资等劳动标准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因一些纠纷,采取非理性极端行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让正处于发展中的灵活用工平台备受诟病,究其根源,社会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高小玫提出,在制定平台用工专项规范的同时,应尽快构建平台从业者专项社会保险,以特殊劳动关系为基础,参考上海原有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模式,设计包含职业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的平台用工专项保险。
高小玫还注意到,当前平台并平台链合谋,凭借绝对的强势地位,采取貌似合法的操作规避法律责任,致使平台从业者遭受不公。平台从业者群体主体来自于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化弱,其劳动权益需要得到公共权力的着重保护。应加强劳动监察,特别要关注平台企业去劳动关系化行为,鉴别外包企业招募行为的性质,监察注册平台的资质、业务的实质性,对从业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予以必要提醒等。
文 字:王 侃
编 辑:陈 静
制 作:王 侃
原标题:《两会声音 | 高小玫: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之忧”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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