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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曝光台|酒后驾车“驶”不得,心存侥幸落法网

2021-03-04 17: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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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开车

轻则伤筋动骨,重则粉身碎骨

喝酒爽快一时

酒驾悔恨终身

毕竟生命的“罚单”只有一张

蜀黍千叮咛万嘱咐

可还是有些朋友

喝酒之后,心存侥幸

知法犯法、顶风作案

以下将三起酒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国省干线酒驾终被抓

2021年3月1日,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榆林中队,在丹阿线314公里处开展违法违章检查时,发现一辆吉E牌小型越野车沿丹阿线由榆林镇向凉水乡方向行驶,形迹十分可疑,执勤交警示意靠边停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邱某面色通红,驾驶室内有隐隐酒味。执勤交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邱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理。

案例二

乡道侥幸酒驾也被抓

2021年3月4日晚上,通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密中队在通化县光华镇闹枝沟村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吉E牌的面包车突然减速行驶,走走停停十分异常,民警当即拦车检查询问,该车驾驶员精神紧张,说话无与伦次,且呼气中带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含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理。

案例三

屡教不改三次酒驾被查处

2月26日19时许,柳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有靖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柳河镇前进路时,被民警拦下,检查询问过程中,发现其有浓重的酒味,脸色通红,当即对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靖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分别于2017年、2019年因酒驾和二次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加上这次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靖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处以拘留的处理。

通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都属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原标题:《酒驾曝光台|酒后驾车“驶”不得,心存侥幸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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