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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被人贩打死”案事发21年6人获刑,未认定贩卖人口
上游新闻3月2日消息,2019年10月21日,一则云南昭通市巧家县“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的消息在网络热传,称村干部刘华明被“人贩子打死”,凶手逍遥法外多年。
上游新闻以《“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调查:祸起拐卖人口还是债务纠纷?》为题报道后,案件迅速进入司法程序。2020年12月、2021年1月,昭通市巧家县法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案。
3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巧家县法院获悉,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伍某付、朱某明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6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没有对刘华明家属及其代理人所称的“刘华明之死牵涉人口贩卖”等细节作出明确认定。
21年前去世的刘华明。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网传“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死者刘华明家属对媒体表示,2000年2月,巧家县荒田村村干部刘华明因举报村里拐卖人口的事情,被人贩子一伙8人打死,其另外两个亲兄弟也被打成残疾,案发后近20年,“凶手没有一人被绳之以法”。昭通警方曾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这起近20年前的事故是因债务纠纷引发,涉案当事人也曾被抓获但因证据不足获释,该案被昭通市公安局列入重点积案,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指挥侦办。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多次庭审中,对于事故起因多方各执一词。巧家检方指控,伍某付、朱某云等人的杀人原因是朱某珍被打,被告人一方则认为案件是由25元债务纠纷引发,而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刘华明是“被人贩子打死的”,对于检方以“聚众斗殴”提起公诉表示不认同。
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云南昭通市巧家县法院5次开庭审理此案。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检方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2月3日下午6时许,巧家县炉房乡荒田村大花地社刘华高、刘华开兄弟二人因琐事与朱某珍、伍某章发生争执,随后刘华高、刘华开将朱某珍、伍某章打伤,伍某章兄弟伍某义去劝架也被打伤,刘华高、刘华开的父亲刘开贵在此过程中也受伤。
2月5日,朱某珍的兄弟朱家富得知其姐被打的消息后,即邀约被告人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谢成荣、伍某明、伍某华,当晚到荒田村伍某龙家,并将朱某珍的丈夫伍某付叫到伍某龙家商量。
2月6日10时许,朱加富、谢成荣等人在伍某付家,准备吃了早饭去找刘华高讨要说法。正在吃饭的时候,刘开贵之子刘华明提着一根铁棒到伍某付家门外,叫伍某付出来把打伤他老人的事情说清楚。此时在屋里吃饭的朱家富、谢成荣拿着工具先冲出去,对刘华明实施殴打,将刘华明打倒在伍某付家门口。
随即,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伍某付也拿着工其冲出门,刘华开和刘华元听见其母喊叫后,持工具前来帮忙,但也被朱加富、朱某云、朱某明等人打伤。朱加富、朱某云等人又到刘华高家找刘华高,因刘华高当天不在家,朱加富、朱某云等人便用石头等物品,将刘华高家的房屋瓦片打烂。伍某付、朱加富等人随后逃离现场,途中伍某付将自家牛卖后,用卖得的钱用作大家外逃的路费。
经巧家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华明系颅脑损伤死亡;刘华开、刘华元为轻伤。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付、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为泄私愤纠集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的结果,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5--8年有期徒刑。
2019年10月,警方进村调查冷某被拐卖问题。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被害人律师坚称与“人贩子”有关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刘华明亲属称,2000年,村子里“被人贩子拐卖”的冷某重回故乡后,被指参与了人口贩卖的朱家人坐立不安。刘华明的侄女刘平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00年2月6日,吃过早饭的刘华明准备到村里开会,经过朱家珍、伍某付夫妻家门口时,朱家8个男性亲属突然拿着棍棒和刀从家里冲出,将刘华明打翻在地。
当时自称在场的刘华明母亲唐兴毕曾表示,“冲出来的人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他(刘华明)打倒在地,棍棒和刀都落在他身上。”刘华明亲属认为,刘华明是因为人口贩卖一事被朱家人故意殴打致死。
巧家县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刘华明母亲唐兴毕等5人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6名被告人死刑。案件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刘洪明发表意见认为,不认可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起诉,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区分主从的认定,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认定。该律师在法庭辩论环节发表意见认为,案件拖延近20多年,巧家县当地政法机关存在“保护伞”。
对于刘华明是否因为涉及贩卖人口而被殴打致死这一细节,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巧家检方的起诉书中认为,刘华明主动携带“工具”上门找朱家人“讨说法”。庭审中的证言显示,冷某就被朱某珍等人卖到河南一事作证称,没有向刘华明反映过被拐卖一事。“事情都过去30多年了,我现在生活得很好,生了娃,不想过问早前被拐卖的事情了。我事后也从未找过刘华明,也没向任何单位反映过。刘华明几个人打架事情,我不清楚。”
一审判决6人获刑
巧家法院审理后查明,伍某付的妻子朱某珍,父亲伍某章与刘华高、刘华开兄弟因琐事争执打架后,朱某珍的兄弟朱加富邀约谢成荣、伍某付、伍某华商量报复刘家弟兄,朱加富、谢成荣持械将刘华明打伤致死,伍某付、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持械将刘华开、刘华元打致轻伤。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主观上有针对刘家弟兄这一特定对象实施伤害的共同犯意,客观上对刘华明、刘华开、刘华元兄弟实施了伤害行为,因刘华高未在家致8人伤害刘华高的犯意未能实现。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朱加富、谢成荣二人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刘华明家属以及委托代理人刘洪明通过媒体对外透露的刘华明死亡和“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有关的内容,巧家县法院、巧家县检察院在相关法律文书中均未作出明确认定。
巧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伍某付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6-11年有期徒刑。其中,朱某云犯故意伤害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原题为《昭通“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案宣判:事发21年后6人获刑,是否贩卖人口未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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