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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新华社客户端发布微评:近年来用人单位招聘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层出不穷,近日南昌市一家公司跑偏得更远,居然要求应聘者填报恋爱经历包括“谈过几次恋爱”“最长的一次多久”等,说要“考察情商”。情商在职场的作用固然重要,但用人单位绝不该以窥探他人隐私的方式来考察应聘者。在这个问题上,“边界意识”不可缺。
(原题为《新华微评 | 应聘要报恋爱经历?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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