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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连续7年拒不支付赡养费,法院这样做……

2021-02-25 16: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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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几天,

洪大爷夫妇接到法院的电话,

7年来,年年拒付赡养费,

还拒绝露面的儿子,

竟然想和他们聊聊!

亲儿子“弃养”老父母,关系陷入冰点

洪大爷夫妇共生育三子,1997年,三兄弟和洪大爷夫妇达成赡养协议。2013年,因儿子洪某光不支付赡养费,洪大爷夫妇诉至法院。后我院作出判决,要求洪某光自2013年5月起,支付洪大爷夫妇每人每月赡养费150元,并对洪大爷夫妇产生的医疗费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上述费用每年6月、12月各结算支付一次。

判决生效后,洪某光拒不支付判决确定的上述费用。因赡养费、医疗费按周期支付,拿不到钱的洪大爷夫妇只能每年来一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软硬皆施,矛盾终得缓和

考虑到本案系亲人间的矛盾,因此在历次执行中,承办法官都努力释法明理,尝试化解双方纠纷,但洪某光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参加调解。对此,承办法官毫不客气地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扣了赡养费、医疗费等。

2020年年初,洪大爷夫妇又一次前来法院申请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根据省高院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一个月内,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因洪某光拒不申报财产,我院以罚款1000元的方式向其发出了法律的正告!随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其银行卡中划扣了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

终于,在法院各类执行措施下,洪某光的态度渐渐缓和,矛盾有了化解的转机!于是,针对2020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承办法官立即向其发起了新一轮“苦口婆心”的劝说,洪某光也愿意来到法院,和父母坐下来当面聊聊。

“父母我还是会养的,赡养费也会付,但是医疗费这些算清楚后我再来分摊。”

“儿子总归是儿子,这一次就先给我们赡养费吧,医疗费再说……”

就这样,洪某光主动履行了2020年度的赡养费。洪大爷夫妇和儿子之前剑拔弩张的关系,终于往好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法官说法

在审判实践中,像上述案例,我们遇到的不在少数,一份判决配上好几年的强制执行才勉强让老人“老有所养”。而不付赡养费的理由无非是觉得兄弟姐妹从中挑拨,父母对自己有偏见,亦或是现阶段经济困难付不出赡养费等。这些理由似乎冠冕堂皇,但始终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寄语

拒付判决确定的赡养费,不仅是对法律和判决的不屑和藐视,也是对父母的无情和冷漠。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且然,况于人乎?你可能对别人的小小恩惠就感激不尽,却往往忽略了来自父母的爱与关怀。在生命的长河上,父母永远走在你的前头,如不珍惜,“子欲养而亲不待”说不定将成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亲爱的读者们,我们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想方设法让司法发挥更大的价值。但是,法院能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能给你执行到房子、车子、票子,却不一定能帮你赢回这世间最为弥足珍贵的爱和亲情。而这些的获得,只能靠你自己,靠生活中的点滴积累,一路扶持。对家里的老人多些耐心少些要求,就像儿时他们对待我们那样,用爱陪伴;对家里的晚辈多些慈爱少些埋怨,就把他们当成永远长不大的小孩,用心呵护。

最后,小编也想借此机会和那些困于家庭琐碎的读者说一句:珍惜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努力试着放下,和父母、和子女,也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用崭新的自己去迎接未来吧!

供稿:民一庭

原标题:《“不孝儿”连续7年拒不支付赡养费,法院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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