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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货拉拉核心问题,形成舆论合力
昨日凌晨,在“货拉拉跳窗事件”刚起热度时,我看到不少网友评论:“希望这个热搜天亮后不会挂掉。”
对于此,我写稿时也有着隐约的担心。
但经过一天多的发酵,该事件冲上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的热榜榜首,并且关注度仍在持续上涨。
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感到欣慰的事。
然而仔细观察各方舆情后却发现,目前对该事件的讨论相对分散,并没有形成明确有效的舆论诉求。
由于该案件证据链不足,重要环节(6分钟)只有单方口供。
因此关于案情本身,大多数民众并不会太过轻率地投入情感。
基于历史过往的太多次“反转”,这届网民早已变得疲惫且理性。
本次事件中,虽有“死者为大”的基调共识在,但关于“绕路合理性”以及“女方过度紧张”的讨论,也同样不少。
大体来说,网友们一致保持了“等待警方结果”的态度,并在该基础上进行着密切关注和讨论参与。
有一位我非常尊敬的媒体前辈老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每一条细微的新闻背后,都隐藏一条冗长的逻辑链。
在我们这,这些逻辑链绝大多数是同一朝向,正是因为这不能言说又不言而喻的秘密,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能走到这条逻辑链的半山腰就号啕大哭。
其核心意思就是想告诫媒体工作者,一定要保持情感上的自我克制,所有的情感释放,都要建立在坚实的,经得起推敲的客观事实上才行。
因此,公众在真相不明之前的冷静,确实是值得称道的。
但老师没有说的是,如果逻辑链已经走完了,我们已经登上了逻辑的山顶,这时候能不放声大哭?
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尊重自己的个体情感,释放公众情感,极大调动起舆论力量,这完全体现了新闻报道中的人文主义精神。
那么,什么逻辑链“登顶”了?
货拉拉没有录音功能。
因为货拉拉没有录音功能,所以我们很难得知那6分钟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关于这一案情,我们目前是不能下任何结论的。
说司机无罪,女孩过度敏感。
那么,你可能会让一个面临性侵、试图自我保护且已经死掉的人遭受二次羞辱;
说司机有罪,你则有可能让一个勤勤恳恳的劳动者,由于非个人原因遭受社会性死亡,并有可能蒙受不白之冤;
关键证据的缺乏,使得舆论只能在这些“莫须有”的泥潭里打转转。
西方有一个寓言故事,叫“布里丹之驴”,说有一个毛驴在两坨一模一样的草垛中间站着,无所适从,最终被饿死了。
我第一次看这个故事,人家问我这头驴子该怎么办?
我说它应该抬起后蹄,狠狠地踢农夫一顿,然后吃掉所有能吃的草料。
“货拉拉事件”的舆论场中,民众就是那头驴子,货拉拉平台方就是那个农夫。
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在“伤害死者”还是“伤害司机”之间做选择,而应该揪出那个把我们置于两难处境的元凶,狠狠地教训这个混账东西,并确保以后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我向来认为,牺牲就是牺牲,于死者而言,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但活着的人总要做点什么。
反思过程,修补漏洞,铭记伤痛,并想办法减少类似的悲剧发生,或许能让那无谓的死亡显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意义。
录音功能,看似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其背后涉及到的问题却有些复杂。
首先是企业身份。
昨日文章发布后,有朋友好心提醒我:“货拉拉不属于网约车范畴”。
诚然,201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把“网约车”列入了十大新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部委,则迅速并围绕着该名词出台了多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语义清晰地指出了网约车是“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的简称,与之相对应的是另一个新词“巡游车”,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租。
在过去的讨论中,提起货拉拉这样的企业,“货车拉人”也一直处在一个充满争议的灰色地带。
据媒体报道,货车司机在接受货拉拉培训时,公司会提醒说“尽量不要让客户跟车,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却几乎没有客户会自己再另外找一辆客车。
基于经济和效率考虑,绝大多数客户搬家时都会坐在副驾驶甚至货物仓里,货拉拉App上也根据实际情况,出现了“一人跟车”、“两人跟车”的留言模板。
如果说,“货拉拉载人”本身就是一件模糊的,平台官方并不认可的运输模式,那么为了这一模式专门出一个“录音功能”,更是无稽之谈。
这一情况,再一次反映了相关企业的狡黠与恶心。
试想,如果清晰规定并严格执行“货车不准载人”的制度,那么必然会提高自己的成交成本,进而削弱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另一边,如果正式将“货车载人”纳入到运输标准,那么出台相应的管理规章以及安全措施,又会反过来增加自己的行政成本。
因此,看上去混乱无度的灰色地带,实则是权衡利弊后的精确选择。
在同城物流领域,货拉拉是当之无愧的头部企业。其直接竞争对手包括:快狗打车、滴滴货运、蚂蚁搬家、省省回头车、兄弟搬家等多家企业。
在天眼查上搜“搬家”为关键词,我们可以看到有191个项目品牌正在运营。
货拉拉作为头部企业尚且如此,整个行业中的运营现状又是什么?
一个小小的录音功能,又会有几家上线?
恐怕是一家都没有。
网约车方面亦是如此。
头部企业滴滴由于历史教训极为惨痛,近年来在安全方面下了很多功夫,相对完善。
但其他企业是否上线了录音功能?
答案同样很难说。
截至11月30日,全国共有210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
订单总量超过100万单的网约车平台共有8家,分别是滴滴出行、花小猪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万顺叫车、美团打车、首汽约车、享道出行。
191家搬家公司,210家网约车平台,数以亿万的订单数量。
在庞大的数据下,极小的概率也会被放大为必然。
人命是一条接着一条,我不知道各位还打算理性客观到什么时候。
舆论必须形成合力,要求录音功能成为网约车的准运营的必备条件,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录音功能的网约车平台进行停运整改、查处禁封。
除了网约车,其余凡是符合“环境高封闭(车内)、司乘单独相处、高移动带来的场景不确定性”这三个条件的,即类似货拉拉的“事实网约车”,也应当严格要求“录音功能”的存在。
某种程度上,这跟系安全带、食品质检、消防规范审批是一样的,背后都是沉甸甸的人命。
昨天,我在文稿的最末写道“诚挚地希望货拉拉可以死掉”。
看上去是一个非常不理性,甚至有些幼稚的言论。
但在这一诉求背后,其本质就是希望借此事件形成行业标志,彻底震慑所有的相关企业,加速推行“录音功能”的落地普及,为整个行业敲响整改警钟。
我们也没要求别的,司机的人脸识别、路径的大数据分析、庞大的安全客服团队、实时的位置保护......
这些咱都不着急上,有能力有追求的企业可以考虑,并借此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对一般企业而言,最低的准入门槛一定要有:录音功能。
就是花点钱的事。
该功能技术门槛极低,成本也没有高到影响企业运行的地步。
但实际运行中,明显可以显著提高犯罪成本,震慑隐形犯罪意图,并给司乘双方以极大的心理安全感。
同时,这一诉求里面也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事:无关女权、无关司乘矛盾、无关资本阴谋、无关民众自由......
男性乘客也需要录音功能来证明女性司机的性骚扰;
司机也需要录音功能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行为不当。
至于隐私问题,加一个乘客自主关闭即可。
真的,你们花点钱吧,花点!花不了多少钱。
我从未想过,在滴滴的前车之鉴下,企业的自觉性依然如此之差。
都已经到了2021年,居然仍有如此规模的头部企业不认为安全问题是行业刚需,依然有企业在人命关天的问题上抱着侥幸心理。
说真的,货拉拉,你令中国企业蒙羞。
相声里有一个破梗,《打灯谜》。
说“远看是条狗,近看是条狗。打它不走,骂它不走,一拉就走,是什么?”
答案是“死狗”。
如果,有些企业非得拉着才能走的话,那么,请各位拉得用力一点。
鄙人人微言轻,但恳请可以形成舆论合力。
明确,坚决地向所有“网约车们”提出一个可行的单点刚性诉求:录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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