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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一删了之”的思维模式是怎么炼成的?

2021-02-24 0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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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提出了一种分析青少年极端行为的思路,即“一删了之”的极端思维方式,表现为轻易否定生命价值和轻易放弃改善努力。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是内外多种因素共同助长的结果:(1)从青少年的生活方式来看,当代消费主义价值观推崇“一次性”消费,培养出青少年“一扔了之“的生活态度,而互联网根深蒂固的生活方式,又使一些青少年将虚拟世界“一删了之”的极端处事态度移植到现实生活中,导致其缺乏对生命的理解和珍重;(2)从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来看,“一宠了之”的家庭教育、“一考了之”的学校教育,乃至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推了之”的不负责任现象,非但没有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生命价值教育,反而将急功近利、漠视他者的观念深植于他们心中。种种严峻现实表明,在教育引导青少年方面,家庭、学校和社会非不知也,而是少作为也,以至于留下许多缝隙和空白地带,而青少年极端行为恰恰是在这些缝隙和空白地带长出的恶之花。因此,这看似是个别青少年出了问题,实际上是一些社会问题“冰冻三尺”的结果,事到如今,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改变了。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研究》2016年第10期,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位参考。

青少年极端行为的一种解读

近年来,全国多地青少年极端行为频发。一些青少年或因人际纠葛,或因心中不满、不爽, 往往一言不合,便动手动刀下毒设套,伤害甚至直接夺去同学、教师等人的生命,引起社会关注和震惊。也有一些青少年或因个人愿望未能得到满足,或因不满他人批评,自伤甚至自戕。对于这些青少年来说,伤人或者自戕的种种极端行为,是他们破解困境、纾解烦闷、发泄不满的最为便捷的方式。这就像在电脑键盘上揿下“delete”键,一删了之一样顺手。为此,本文借用计算机操作术语“删除”,指代他们的这种种不计后果、草菅人命(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的极端行为,努力发掘这些一删了之行为背后潜藏着的种种问题。

▍令人触目惊心的青少年极端行为

“删除”,本意指去掉不要的东西。当下一些青少年的极端行为,便体现出了此种一删了之的特征。

1.青少年极端行为的表现形态

(1)青少年极端行为针对的对象多种多样。首当其冲的是同学。在许多校园霸凌惨剧中,一些霸凌者对同学痛下杀手,种种手段和情节令人发指。第二是教师。近年来,有不少大学、中学,甚至小学的教师成为弑师案件中的不幸受害者。第三是产生矛盾纠葛的他人。比如,2016年5月5日傍晚,安徽男子向上海女子求爱不成,在女子公司当场捅死对方,现场鲜血横流。第四是亲属。甘肃逆子司某弑母,河南16岁少年雇武校冠军杀害父亲、姐姐。最后是青少年自身。这些年,各地都有一些青少年跳楼割腕上吊吞药,屡屡上演自戕惨剧。《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搜集了2013年79例中小学生自杀案例。报告分析指出:中小学阶段自杀率最高为初中。北京大学《中学生自杀现象调查分析报告》披露:中学生5个人中就有1个人曾经考虑过自杀,占样本总数的20.4%,而为自杀做过计划的占6.5%。仅2010年上半年,江苏省自杀的大学生人数就超过40人。

(2)青少年极端行为所采用的手段多种多样,都以致人/自己于死命为直接目标,非常直接,非常残忍。2014年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中,一帮青少年用脚猛踢,助跑起跳,飞踹同学,还多次搬起水泥块砸向同学头部。同学不再动弹后,他们还纷纷解开裤子,对同学身体撒尿。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腾某残忍杀害室友。死者身中50多刀,头颈离断,光遗体缝合整容就花了将近2万元。2016年5月5日,因日常学习产生矛盾,济南一初三学生吴某在矿泉水瓶中放入0.5克硝酸铅,致同学郑某中毒。种种手段简单而极端,令人发指。

(3)青少年中的种种极端行为,之所以被称为极端,关键就在于它们并非一般性伤害他人或自身,而是一言不合,便直奔要害,招招致命,直接引发命案。从网络搜索的内容来看,“男子吃宵夜因邻桌男盯自己看,将对方数刀捅死”“男子与女烧烤摊主口角,持刀将其捅死”“男子捅死情敌被判死缓死者家属索赔10余万”“男子不满相恋6年多女友另结新欢,持刀捅死情敌”“丈夫夜归发现妻子出轨,将‘情敌’捅死被刑拘”......这些惨剧的主角基本都是青少年。除了直接毁灭他人生命外,多地还屡发青少年通过跳楼、投河、上吊、割腕等多种形式毁灭自己生命的惨剧。总之,在近年频发的青少年极端事件中,直接毁灭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这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剧情”要素。

2.青少年极端行为的实质

(1) 轻易否定生命价值。“删除”的基础和前提是删除者对相关对象及其内容持否定性价值判断。青少年极端行为的实质,就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价值的轻易否定,不惜焚琴煮鹤。

对他人生命价值的轻易否定。这些青少年对包括自己生命在内的所有生命现象缺乏自觉认识,缺乏基本的生存意识、安全意识和死亡意识。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只是可以由他们随意处置的一砖一石而已。由此,他们情绪一失控,便会轻易、直接地否定他人生命存在的理由和权利、价值和意义。“去死”,对于一些青少年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头禅,也意味着他对他人生命价值的直接否定。

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轻易否定。《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指出,中国18~34岁人群死亡案例中,自杀是其中最大的死因,成为青少年人群的头号死因,超过了车祸、疾病等。自杀人数是他杀人数的7倍以上。

(2)轻易放弃修缮努力。不少走极端的青少年往往都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了一些不顺心的人和事,诸如“成绩下滑或不理想”“教师行为失当”“作业没完成”“家长期望值过高”“被家长批评”“同学之间有矛盾”之类的小事和琐事。对此,他们不是想办法化解和解决、修缮和改进,而是以决绝极端的方式,“快刀斩乱麻”,对种种不顺心的人和事一删了之,只图省事,不计后果。山西朔州的弑师案中,相关学生因为被视为“差生”“坏学生”,发誓“做鬼”也要杀掉两位初中老师。浙江缙云弑师案中,学生害怕老师在家访时告状,杀害了自己的老师......有人对2001—2015年这15年中58起青少年学生弑师案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在58起案例中,受害者有22人为班主任,占青少年学生弑师总数的37.93%;其次为语文老师(7起,占总数的12.07%),英语和物理各3起(占总数的5.17%)、数学和值班老师各2起(占总数的3.45%),此外化学、美术、体育、校长、院长、教务科长、代课老师、保卫科老师、教授各1起,占总数的1.72%,其余10起为信息中没有明确记载受害者具体所教科目的。

面对不顺心的小事、琐事,也有一些青少年轻易放弃自我调整和改进的努力,对自己的生命直接“一删了之”。湖北郧县一初中男生金某因被班主任批评,并被要求请家长到校,从办公室出来后,直接从四楼教室跳楼身亡;2014年3月13日晚上,浙江省温州高三学生贺某,突然蹿起来爬上教室窗户纵身下跳;2011年1月5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一名男生跳楼身亡;2011年3月3日,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一女生因失恋而自杀;河南大学某学生因高额手续费、滞纳金以及信贷业务负债几十万元而自杀;2016年6月12日,贵州青年周兴柏沉溺于网上赌博,输光积蓄,欠了很多人的钱,“准备去干一件疯狂至极的事情,丢小命是一定的”,制造了浦东机场爆炸案......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与此同时,一些青少年闯了祸,惹了事,却不愿承担后果,一不做二不休,采取杀人灭迹等极端行为,试图把自己的过错一删了之。药家鑫对被自己撞伤的张妙杀人灭口便是一例。笔者以“青少年杀人灭口”为关键词上网搜索,首页便显示出如下标题:15岁少年盗窃被发现杀人灭口11岁少年毙命(网易新闻中心),14岁少年用榔头杀人灭口(百度贴吧),13岁少年行窃后因老人报警而杀人灭口(新华网安徽频道),4岁女童半裸死亡令人震惊,18岁少年欲性侵杀人灭口(话题-四海网)......

▍青少年极端行为何以频发?

青少年极端行为何以频频发生?一些青少年往往是脑袋一热、一时冲动,以极端行为戕害他人和自己的生命的。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加莎·克里斯蒂在其《零时》(又名《走向决定性的时刻》)中说,“引人入胜的侦探故事总是从谋杀写起,但是,谋杀就是尾声,故事在很久以前就展开了—有时是在很多年以前—各种各样的原因和事件,把某些人在某一天的某一时刻带到某一个地点”。《零时》主人公内维尔年少时曾“误杀”了弟弟。但惨祸发生前很久,就有人多次看见他独自在僻静处苦练射箭,做着射杀弟弟的准备。青少年中频发的极端行为,其实是其成长过程中,多方面因素合力培植出的恶果。

1.“一扔了之“的生活方式

当今青少年生长在改革开放年代。对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讲,温饱早已不是问题。前辈缺吃少穿的生活状况,他们已经难以想象,往往只是视为故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早已习惯于享受现成的一切,而无须承受稼穑之苦、体验生存之难。一般情况下,人们出了力、流了汗,往往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享受现成和获取的成长经历,使很多青少年不知艰辛为何物、不知珍惜为何物。

很多青少年逐步养成了不同于前辈的生活方式—一扔了之的生活方式。“新老大旧老二,缝缝补补给老三”,对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早已是遥远的传说。从小到大,他们没有穿过破衣服和补丁衣服,修修补补是一种稀罕。牛仔裤上的破洞并非经济拮据的结果,而是炫酷的符号。衣物用品旧了,可以送人,或者干脆扔掉。剩菜剩饭,常常被毫不在意地倒掉。

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一扔了之得到了“一次性”消费方式的有力支持。种种“一次性”物品携带着一扔了之的消费和价值理念,渗透进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中,逐步渗透进日常学习、工作、人际交流,乃至情感生活之中—“一夜情”。“一夜”过后,体温与感情烟消云散,男人和女人各奔东西,一走了之。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一定意义上也成为一次性消费:只要通过了考试,教材和教参、笔记和习题,都失去了学习和使用的价值,都可以被一撕了之。

每年高考结束后,许多中学校园都会上演的“撕书大戏”,既是学子们不满和憋闷的一种发泄,也是其一次性学习价值观的体现。2016年6月19日,近千重庆考生砸掉3吨西瓜释放高考压力。种瓜人一季辛劳被一砸了之;青少年的家庭生活中有了一次性消费—“零家务”。很多青年成家立业后,倾向于依赖老爸老妈保姆佣人,把清洗、修缮、整理之类的家务事一零了之。这也为小家庭的分崩离析埋下了祸根。一定意义上讲,近年来,许多80后、90后小家庭的脆弱易破,往往都与这种一零了之(“零家务”)的理念和做法直接相关。

一扔了之意味着缺乏珍惜和尊重。人们常常抱怨老人舍不得扔掉旧物。事实上,老人舍不得扔掉的,不仅仅是一些旧物,更是凝聚于其中的一些甜酸苦辣的情感和人生记忆。20世纪90年代,电影表演艺术家程之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在我的家中,从来不许孩子随意把玩具扔掉,更不允许孩子有了新玩具就扔掉旧玩具。不喜新厌旧是家庭一直向我们灌输的观念。孩子轻易地扔掉玩具,实际上是在扔掉感情,扔掉一种弥足珍贵的亲情和爱心。”

毫无疑问,一扔了之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使一些青少年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缺乏必要的情感和珍惜。“光盘行动”数年前轰轰烈烈,现如今却有些虎头蛇尾,说明这种一扔了之、不懂珍惜的习惯在一些青少年身上已经根深蒂固。

什么都可以扔掉,生命何以独能避免被一扔了之?

2.“一删了之”的网络生存方式

互联网生存方式为一些青少年“一删了之”的行为方式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其一,网上生活以电脑操作为基本依托。“删除”是“一删了之”的技术基础;其二,互联网世界中,图文是基本的信息载体。而图文都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和符号表达,不等于本体和实体,可以被随意创制和删除。游戏中的对手也只是一些符号,可以随时被消灭,甚至可以被随意屠戮杀死。只要删掉重来,死去的对手又会满血复活。“他们在游戏里都是这样,打死,杀死,很平常。”;其三, 互联网生存方式是一种“无背景”的生存方式。这就为人们于其中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提供了便利。

青少年原本好奇。在互联网提供的声光电交相辉映、极其逼真的各种游戏情境中,他们可以尽情扮演现实生活中常常不可能扮演的、不同于社会角色的种种虚拟角色,以现实生活中难以具有的种种超常能力,呼风唤雨,指点江山,毫无挂碍地游戏,甚至杀戮。这就使他们沉浸其中,乐不思蜀。

从不少极端行为的“套路”可以看出,以极端行为对待他人和自己的青少年,大都是在虚拟世界中浸淫多年的年轻老网民。他们的很多极端行为方式往往就脱胎于互联网。比如河南买凶杀死父亲和姐姐的男孩,其一招一式令人想起很多类似游戏和图文作品。这些作品充斥于网络空间。一定意义上讲,在现实中杀人,乃是他们在虚拟空间中杀人游戏的时空延伸和场景移植。在现实生活中的一杀了之,其实乃是网络虚拟世界中一删了之的移植。

很显然,不能把这种网络中的一删了之移植为现实中的一杀了之,简单视为年幼无知,一时糊涂、失控的表现。因为,年幼之人很多,一时糊涂、失控之人也不少见,但并非所有年幼、糊涂、失控之人,都会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一删了之。另外,正如《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所指出的那样,相当多的中国自杀者是在清醒状态下做出的决定。很多青少年也是在清醒状态下对他人生命一删了之的。他们其实很清楚其一删了之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杀人前,这个少年上网详细查过相关法律”“知道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死刑”。因此,真正可怕的不在于他们年幼无知,一时糊涂、失控,而在于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从电脑和网络中的一删了之中,逐步培养出了对他人和自己生命价值的漠视;在于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做好了一杀了之的“技术”准备和心理准备;在于他们中的一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能够自自然然地实现从一删了之到一杀了之的过渡。

3.“一宠了之”的家庭教育

一些青少年漠视生命价值,随意对他人和自己生命一删了之的问题,其根源显然首先在于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一宠了之。大多数家庭最关注孩子的功课和考试成绩,至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公民素养、校园表现、社会适应等多方面,往往理论上重视,实际上却无暇顾及,更多“无为而治”。孩子只要成绩好,一俊便可遮百丑;孩子倘若成绩差,则难免一丑遮百好。在功课和成绩上,家庭往往都是不让步、不松懈的,而在其他几乎所有方面,则对孩子百依百顺,甚至流于溺爱。溺爱,就是一切以孩子的好恶为转移。其本质,就是不讲规则,不讲原则,甚至不讲理性。溺爱使孩子唯我独尊,受不得任何委屈,经不起任何挫折。同时,溺爱必然会使孩子缺乏“承认他者”的意识。“所谓‘承认他者’,就是相互承认他者—个体、群体、民族、国家的生存权、发展权、信仰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人类自觉群居所需要的最基本素质”。27次违章的浙江男子遭交警拦查时说:“你扣我车我就毁灭地球。你要是激怒我,我是要灭掉地球的!!......我从小没有受过任何委屈,因为我要登上一个帝位,我要坐伟大的帝位!!”溺爱不仅会孕育出雷人雷语,更有可能纵容出对他人和自己生命一删了之的残忍行径。

教育责任一推了之。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两翼,两者之间必须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与互动。同时,在两者之间,家庭教育应该处于主导地位。然而,一些家庭在教育子女方面,既缺乏耐心,也缺乏能力。这些家庭往往只是把学校视为来料加工厂和托儿所,把教育孩子的重任一股脑儿推给教师:“孩子交给你了,你该打就打,该骂就骂。”

教师承担着过重的责任,事实上却又缺乏批评、处罚学生的授权,非但不能打骂学生,有时候甚至连一句重话也不能讲,必须小心翼翼对待他们。家长们则忙于生意交易、外出打工挣钱,对孩子在家庭之外的情况知之甚少。甚至连自己的孩子杀了人、闯了大祸,有些家长也只是通过媒体方才曲线得知消息的。山西运城学生被同学打死后,他父母才知道他在学校“几乎天天挨打”。

4.“一考了之”的学校教育

应试教育使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被促进学生在各类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种几乎唯一的价值追求和目标所统摄、所简化。虽然多年来学校也不断进行调整,努力推行“素质教育”,然而,应试教育的基本格局未变,学校教育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未变,“考”仍然是学生学习生涯中最大的问题和关切。这就使得很多青少年始终处于巨大的压力之中度过自己的求学生涯。一些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在学习方面面临着困难,成绩不理想,不幸被视为“差生”。

“一考了之”的教育使之直接面临着被淘汰、价值被简单否定,却又难以依靠一己之力进行修缮、调整和改进的困境。对于他们来说,“一考了之”其实就是对他们的“一删了之”。由此,破罐子破摔成为不少“差生”共同的处世态度。事实上,恰恰就是这样一些青少年,成为对他人或自己生命一删了之的主力。

▍应对青少年极端行为的思考与策略

青少年极端行为频发是一些社会问题冰冻三尺的结果。要有效消除青少年中的极端行为,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应对和努力。

1.要治标更要治本

面对种种惨剧,人们痛思痛,从家庭、学校、社会、互联网和媒体等多方面进行了质疑和检讨,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比如,有人提出:家庭教育方面,家长应避免采用“唯分数论”的教育模式,而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孩子的情绪及心理健康方面;学校教育方面,教师不但要教好书,而且要育好人;社会管理方面,应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管理,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辍学,严格查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尽量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还有人提出:要加强青少年生命意识教育,及青少年心理卫生知识与心理危机应对技巧,建立健全社区、学校等组织的心理咨询机构,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状况,建立青少年极端行为预防的多级响应模式,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

应该说,这些意见主张家庭、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不无道理。然而,一幕幕惨剧却昭示人们,这些对策和意见,老生常谈,治标不治本,难以收到效。事实上,家长们并非不知“养不教,父之过”之理,学校老师们并非不知“教书育人”之责,社会各界也并非不知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然而,青少年极端行为依然频发。种种严峻现实说明,对教育引导青少年,家庭、学校和社会非不知也,而是少作为也。少作为必然常常缺位,必然形成许多教育引导的缝隙和空白地带。青少年极端行为恰恰是在这些缝隙和空白地带长出的恶之花。

再比如,有人认为,媒体暴力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粘合剂”、黄色传媒侵蚀毒害青少年的心灵、犯罪新闻成为青少年的犯罪模板。还有人认为,日益发达的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全时段全方位传播会放大事件的影响力,会强化社会的印象和感受,甚至会造成社会的错觉。对“青少年心理问题要重视,媒体不要放大”。因此,必须加强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管理。然而, 加强对互联网和媒体的管理同样也只是治标之策。事实上,互联网和媒体其实只是工具。工具本身并没有出问题,出问题的是使用这些工具的人,尤其是其价值理念出了问题。

2.要治事更要治心

消除青少年极端行为需要治本之策,而治本的关键在于矫治人们心中肆虐的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从根本上说,“一删了之”和种种“一×了之”之间高度同构的,就是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的核心是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其基本模式是人们以资源和工具的尺度衡量、把握、对待一切人和事。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使人们倾向于把自己视域内的一切,包括时间、青春、体能、健康、信誉、环境、职位,乃至生命在内,都视为牟取现实利益的资源。

不管这些资源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是私人的,还是公众的,只要就近、顺手,人们都可以不择手段地直接拿来作为资本,以满足自己当下逐利的需要,纵然焚琴煮鹤、黄钟毁弃,皆在所不惜;其行为习惯是抄近路、走捷径。急功近利社会价实值观的质必然是紧盯物化的利益,而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价值,甚至漠视人的生命的价值。人不再是目的自身,而只是一种可资利用的资源。

毋庸讳言,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已经深深地渗入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的几乎每一个角落之中。青少年是成长中的人类,需要大量资源的投入和支持。这种投入和支持虽然暂时难有现时的回报,却能在未来形成家庭、社会和国家的生产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然而,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往往只在意眼前的投入,却把未来的收获视为解不了近渴的远水。由此,青少年现时的分数和成绩总被成人世界目不错珠地盯着,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却往往容易被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放弃。对教育引导青少年,家庭、学校和社会少作为的深层原因在于此。

处在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氛围中,善于模仿的青少年难免近墨而黑,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当眼前的人和事非但不能成为实现眼前的物化利益的手段和资源,反而成为一种“障碍”的话,那么,对那些“障碍”一删了之/一扔了之/一推了之/一×了之,便成为最便捷的合乎逻辑的行为选择。

因此,治心才是治本之策。只有努力从人心中荡涤这种只见物,不见人,只顾眼前物化利益,不管长远利益的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才能使家庭、学校和社会真正重视青少年健康而全面的发展,才能使青少年免受成人社会种种急功近利行为的影响,远离一删了之的邪恶。

3.要教育更要用重典

青少年出了问题,根子往往都在成年人身上,特别在成年人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荡涤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需要教育,不仅要教育青少年,更需要教育成年人。教育的形式有多种,而事实一再证明,很多时候,尤其是在人们物欲膨胀、心智失常的情况下,苦口婆心的说服往往没有什么效果。此时,更需要的往往是重典。重典不仅是惩罚,也常常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

(1)以严惩教育青少年。对那些以极端行为戕害他人生命的青少年,是否应该严惩?对此,人们有不同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上。有法学家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有效解决青少年暴力犯罪。”确实,“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保证有效解决青少年暴力犯罪。然而,对他人采取极端行为的青少年是否应该得到严惩是一回事,严惩能否“有效解决青少年暴力犯罪”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把两者混为一谈,就好比把有重病要不要猛药治,与治了病能不能保证其他人不会生同样的病一样,多少有些缠杂。事实上,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懵懂无知,对他人采取极端行为的青少年都缺乏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责任意识。因此,是不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自然有待于法学家们继续争论,但通过严厉的惩罚而不是“保护”,对他们,特别是一些钻法律空子的青少年进行教育,以培养和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这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

(2)以责任规约家庭和学校。青少年极端行为频发背后,家庭和学校教育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往往都是长期缺乏责任意识累积造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往往是学校教育中的问题的源头。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家长都知道自己有对孩子进行“成人”教育,使之顺利融入社会过程这种责任,也能够勉力履行这种责任,但有些家庭或者因为经济条件较差,或者因为经济意识较强,家长忙于打工挣钱,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条件。忙累之中,就会忽视这种责任。对这样的家长,应该通过多种宣传教育的途径,不断强化其家庭教育的责任。孩子出了问题,要更多追究家长的责任;要明确学校在防范各种校园暴力现象防治中的责任。对那些只关注升学率,却常常忽视学生思想和行为状况的学校,尤其是那些对校园霸凌现象捂着盖着的学校,应该追究相关领导和教师的相应责任。

(3)以法制遏制急功近利。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是种种社会乱象的重要根源。要遏制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观,需要党政发挥主导作用。党政是社会良知之守护者、社会事务之主持者、社会资源之掌控者,对于社会运行和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党政摒弃急功近利的价值观,把人作为目的,把尊重每一位国民,尤其是包括留守儿童等在内的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放在首要位置,将对社会起到极大的示范作用,从整体上促进全社会逐步摆脱人人追逐疯抢眼前物质利益的非理性现状。只有党政带头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观,静下心来,破解“应试教育”、留守儿童等牵动千家万户的难题,谋划和推进未来各项事业的长远、协调发展,有效引导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和行为逐步踏入理性轨道,才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能为从根本上破解“一删了之”和“一×了之”的野蛮,营造更加优化的社会环境。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研究》2016年第10期,原标题为“青少年极端行为的一种解读”,篇幅所限,内容有所编删。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版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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