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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刊文:婚姻挤压下“剩男”“剩女”何去何从

杨舸/光明日报
2021-02-23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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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被催婚”,刚刚过去的春节也不例外。一条将农村“剩男”通过技能培训输出到“剩女”集中的城市的所谓专家建议,更是直接引爆舆论场。

经济学家之所以将婚姻比作“市场”,是因为其中一些婚姻现象能被经济学规律解释。单身男女是婚姻市场上的供需主体,当供需方的数量比例发生变化,单身男女的择偶规则发生变化,就会引起婚姻市场供需关系发生改变,从而出现婚姻挤压问题。城市“剩女”和农村“剩男”正是婚姻挤压两端的产物,一旦出现规模效应,便传导成为全社会年轻人及其家人的婚姻焦虑。“剩男”“剩女”现象固然吸睛,但热议也需要多一些冷静的社会学思考。

城市“剩女”群体何以形成?在传统婚姻观念影响下,择偶存在梯度效应,即男性倾向于选择在受教育程度、职业层级、收入等方面低于自己的女性,而女性则倾向于选择各方面高于自己的男性。在传统社会,女性往往不能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职业晋升机会,平均收入水平也低于男性,所形成的社会结构便表现为在以教育、职业、收入等划分的层级中,较高层级的女性数量会显著少于男性,较低层级的女性数量则显著多于男性。因此,婚姻市场能在梯度择偶规则下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当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性在职业发展、收入水平、受教育机会等方面不断缩小与男性的差距,高校招生的数据表明,女性接受各层次的高等教育比重增长迅猛,本科、硕士的在读学生中,女性人数已超男性。这种变化打破了原有婚姻市场的平衡,梯度择偶规则下,部分高学历、高收入的女性被挤出。“剩女”现象既是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女性自主权和话语权的确立,也是部分女性寻求社会地位过程中权衡成本收益的个体选择。从根本上来说,“剩女”现象反映了现代化潮流与社会性别认知预期之间的矛盾,传统伦理观对女性的期望已不合时宜。

农村“剩男”现象则是更加棘手的社会问题。“出生性别比”偏高已困扰中国多年,从1990年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范围(103~107),于2004年达到峰值121(即新生儿中每100个女婴对应着121个男婴)。此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处罚力度,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逐渐下降到略高于正常范围的水平。然而,20至30年前的出生性别比问题正在当下转化为越来越严重的婚姻挤压问题。根据测算,适婚年龄段人口的性别比正在持续攀升,20至30岁人口的性别比已经达到111,到2030年将达到115。这意味着,超过10%的青年男性将成为“剩男”,数量或达3000万至5000万之巨。受婚姻匹配梯次结构的影响,农村大龄男性青年的婚姻竞争将明显加剧,农村的巨额彩礼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并连锁引发妇女拐卖、婚姻诈骗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农村光棍现象正得到学界的更多关注。不同来源的社会调查显示,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群体将面临严峻的社会问题与挑战。首先是多重贫困属性的叠加,原生家庭的物质贫困往往是婚姻竞争失利的重要原因,婚姻失利又反过来加剧了个体贫困,同时还伴随着生理健康、心理健康支持的缺失以及社会关系网的匮乏等,形成多维度的贫困累积。其次,贫困具有家庭生命周期的传导性,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所在家庭将因为婚姻问题而产生家庭内部功能的缺失,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养老、发展和自我实现等需求,导致家庭可持续发展受损。同时,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规模性对公共安全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有研究显示,性别比失衡与农村犯罪率上升之间存在一定关联。

婚姻挤压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将贯穿整个21世纪上半叶。城市“剩女”现象有赖于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觉醒,而农村“剩男”问题相比之下就更显沉重,该群体的生活困境不仅影响自身生存发展,还将对家庭、乡村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深刻影响。这需要更多有效的社会支持和政策扶持。

(作者:杨舸,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原题为《婚姻挤压下“剩男”“剩女”何去何从》)

    责任编辑: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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