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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不给车费捅伤网约车司机还抢钱,检方建议判十至十一年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成方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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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不支付120元车费,20岁的湖南籍男子杨某竟持刀将网约车司机捅伤。逃离现场前,杨某还抢了司机70元。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的起诉书。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5月26日23时许,杨某通过支付宝哈啰出行软件联系乘坐被害人邓某某驾驶的车辆从四川省达州市至重庆市渝中区,约定车费为人民币120元。次日凌晨3时许,杨某乘坐邓某某驾驶的车辆到达渝中区菜园坝九滨路,杨某为不支付车费,遂用随身携带的黑色折叠刀刺伤邓某某腹部致肝脏破裂,并从邓某某处抢得现金人民币70元后逃离。经鉴定,邓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5月27日,杨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虎溪正街一拆迁废弃屋内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杨某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7万余元。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鉴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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