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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探索“全面放开生育”,还得激励“愿意生”
日前,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时表示,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率先对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进行探索,提出东北地区实施全面生育政策的试点方案。一时间,“全面放开生育”成为舆论场里的热词。
虽然有央媒提醒“切莫断章取义”,“全面放开生育”试点方案本身八字还没有一撇,但是,这是一个积极信号,中国人口政策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当下东北人口形势相当严峻,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分别减少7.6万人、13.33万人和21.8万人,合计减少42.73万人,人口持续下降,为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恳请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政策。
而且人口形势严峻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2020年底,民政部部长李纪恒撰文表示,“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公安部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出生登记的新生儿较2019年减少了175.5万人,降幅为14.9%。
可以说,到了需要全面考虑中国人口政策走向的时候。虽然2015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但是,我国传统的以少生、“晚婚晚育”为导向的人口政策,依然有着巨大惯性,一些妨碍公民生育的制度障碍,应该得到及时清除,还应该出台更多鼓励生育的惠民措施,让公民愿意生、不怕养。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源”。在宏观层面上,人,特别是年轻人是国家发展的劳动力资源、智力资源、养老金蓄水池的接棒人,但是对于具体家庭来说,生娃是付出巨大时间、金钱成本,以及影响生活工作重点的“风险投资”,特别是在当下“精细育娃”的模式下,养不养孩子成为一个艰难的选择。就像网友吐槽的:“原以为只需要肚子里面养娃十个月,生出来才知道得养十八年,甚至得一辈子。”
而且还要看到,“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的再生产”,也应该以尊重人的意愿为政策的逻辑起点,鼓励生育本身应该是一个根植于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
这一次国家卫健委对“全面放开生育”试点建议持赞同态度,这本身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也说明我国相应的人口政策正在悄然切换频道,整个社会的价值共识在改变。
一方面,要做“减法”,对一些明显滞后的政策要做出及时调整,改变“晚婚晚育”思路,缩短生育周期,在“放开二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面放开生育”的可行性、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做“加法”,正向激励公民的结婚、生育意愿,比如,共同产假、兴建惠民托育设施,对于养育孩子的家庭实施更多的税收优惠,通过财政投入提升教育的普惠性、公平性、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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