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父母有权使用子女的红包吗?律师:视孩子年龄而定,可代保管

澎湃新闻记者 吴怡 岳怀让
2021-02-17 18:45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字号

给孩子发红包是不少地区的春节习俗。而“孩子能不能自己管钱”和“父母是否有权使用子女的红包”这些问题,是父母和子女之间一场小小的“较量”。

2月16日,央视新闻频道《身边的民法典》单元介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让他们帮忙保管,但是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介绍:“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那么作为孩子你就可以拿来,那是你的钱,你可以交给父母让他们帮你保管,但是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替你保管,他们不能替你花。同时你也可以拿着你的这个钱想买点什么小东西那也是可以买的,所以这个就是强调纯获利。”

17日,“民法典解答孩子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话题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翟纯君律师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儿童及青少年拿到的过年红包,从性质上看是礼节性赠予。以前主要是象征性的,金额较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有攀比等因素,红包金额越来越大,小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

而父母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孩子的红包?翟纯君表示,结合民法典来看,主要应当考虑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数额较大红包建议由家长保管,可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大一点的孩子可以在家长监护下自主支配自己的红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也对民事法律行为做了多级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家长做好引导,孩子支配红包的过程,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翟纯君说道。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