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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无罪获释后首个春节:16年来最圆满的一年

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2021-02-12 12: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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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吴春红,是2020年无罪释放的当事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16年终于和家人团聚了。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视频中,吴春红和亲属同坐一桌共享2021年的团圆饭。

今年春节,是吴春红获无罪释放后与家人度过的第一个春节。他的女儿吴莉莉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年的春节是最圆满的一年,“我爸爸不在家的这些年里,我们吴氏家族里的人都没有这样聚过,今年所有人又都聚在了一起。我妈妈也从外地打工回来了。”

吴莉莉说,吴春红目前一直在看病。

今年51岁的吴春红来自河南商丘民权县,2004年11月15日,民权县周岗村发生一起中毒案件,两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因琐事“投毒报复”。2005年6月至2007年10月,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审理,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9月,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2020年4月1日,河南高院撤销该院此前的刑事裁定和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吴春红获宣判无罪,当庭释放,此时的吴春红已被羁押超过15年。

2020年12月22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回家已有八个月的父亲身患疾病,办不了健康证,在民权县还未找到一份工作,如今家里还欠债近30万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6月2日,曾被羁押5600多天的吴春红无罪后向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共计1872万余元。两个月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262万余元。8月18日,吴春红向最高法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获受理。10月29日上午,最高法第六法庭开庭审理了该国家赔偿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李思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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