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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全国首个佩戴口罩专项立法,靠“约束”还是“自觉”?

红星新闻
2021-02-10 09:38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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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福建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开始成为法定义务。

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与佩戴口罩有关的地方专项立法。

《规定》要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同时《规定》中还提到处罚情况: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厦门网报道,《规定》实施首日,厦门就开出了首张“不戴口罩”罚单。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网友对此举表示支持,希望其他城市可以效仿;也有餐饮行业协会的人员认为,比起立法,引导更为重要。

“餐饮人员戴口罩”立法获网友支持,盼多城市推广

该规定是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全文四条300多字,对公众关心的“哪些人需要佩戴口罩、谁来执法和监督、怎么处罚”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福建开出首张“不戴口罩”罚单

除了厦门市,福建省内其他地区也相继开出罚单。红星新闻记者翻看各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发现,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2月7日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有13家餐饮服务单位被处以50元当场行政罚款;新政实施两天,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发出责令改正327家次,适用简易程序立案查处19家次……

有当地网友表示,在《规定》发出后,明显感觉家附近的小吃店都被查的很严。另有当地网友向记者反馈,2月以来,一些餐馆和小店都把口罩放在明显位置,供员工和就餐人员拿取。对于处罚力度,该网友表示,除了罚单以外,她还见过有直接“关店处理”的情况。

《规定》中还提到,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

厦门当地一家小馆的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在一月份就已知晓有关规定内容,随后马上为员工又准备了500个口罩,对于“戴口罩”的要求,是疫情以来一直都坚持的,大家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近日新浪发起过关于“福建首张未戴口罩罚单”的投票,67%的网友表示支持,15%的网友希望“普及”,14%的网友则希望“管理规范起来”。

对于福建省出台的该规定,不少网友留言,希望全国推广,并喊话“其他城市可以抄作业”。有网友表示,希望不光是针对餐厅工作人员,对于小摊贩也应该加强管理。“不戴口罩总担心说话时会有飞沫飘到食物里。”

口罩立法像公筷立法一样引热议,业内人士:引导更重要

福建省此次明确将“戴口罩”入法,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成都餐饮同业公会秘书长袁小然向记者表示,她看到这则消息时第一反应是惊讶,她说此前还没有看到哪个省市就相关问题立法,而福建在立法这方面走在前头,说明当地政府对此非常重视。

袁小然认为,餐饮从业者戴口罩目前已经形成常态。从成都来讲,去年疫情发生以后,都是第一时间要求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人员不单是指前厅服务员,还包括传菜员,厨师,甚至保洁员……“只要是‍餐厅里、在这个环境当中的每一位餐饮店员工,‍都必须要佩戴口罩,这是一个硬性规定。”

从“习惯”转变为“严格规范”甚至“立法”,袁小然认为中间还有讨论空间。“假如我作为餐饮从业者,我还是很关注立法前提,会关注这个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引导更重要。”袁小然认为,作为餐饮企业,从自身管理规定来看,戴口罩包括岗前测体温,都已经是必备前提。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做好自己的防护,同时保障消费者就餐安全。

跟餐饮安全有关的立法此前也有推进。去年10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将公筷公勺、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纳入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中。去年,《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到了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等规定;广州也曾就拟立法倡导分餐制、用公筷。

袁小然认为,‍不管公筷公勺,‍还是戴口罩,‍或者是文明餐桌的行为习惯,实际上是一个社会道德范畴的问题,‍需要每个人遵守。

‍“实际还是需要一个引导,‍需要每一个餐饮人来做文明餐桌的劝导人,来影响身边的每一位消费者,‍这就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

(原题为:《福建推出全国首个佩戴口罩专项立法引热议,靠“约束”还是“自觉”?》)

    责任编辑: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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