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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保名录时隔32年重大调整,专家呼吁5年一评估动态机制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相关公告。截图自国家林草局官网
多位参与《名录》修订工作的专家向红星新闻表示,新版《名录》列入的物种较为全面,是专家经过了多次讨论,并通过各种渠道征求意见综合形成的一个名录,这是我国根据野生资源变动情况和最新研究成果,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
“环境变化是非常快的,科学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新的发现。所以我们希望能形成一种机制,定期进行调整,最理想是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教授、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张正旺表示,期待在此次大调整的基础上形成“5年一评估”的良性循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同时,专家也强调,该《名录》对于进入其中的物种保护将起到正面推动作用。而那些没有纳入的物种,并不是说不珍稀,也与对物种了解程度不够有关。下一步,针对现有的保护名录抓紧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尤为重要。
前一版1989年首次发布
《名录》调整极为迫切
我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仅脊椎动物就达7300种,其中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长江江豚、朱鹮、大鲵等许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我国所特有。为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版《名录》列入的物种较为全面,一是专家们经过了多次会议讨论,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征求意见综合形成的一个名录,我认为此次修订是非常全面和认真的。”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蒋志刚告诉红星新闻,他最早在1998年就参与了新的《名录》修订工作,这次修订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新发现的物种以及这些物种在野外的生存状况。
“比如兽类,里面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是豺。我们原来认为豺的数量比较多,但它从上世纪末数量突然减少,很难发现。所以这次把它列为一级保护动物。另外有很多新的小型猫科动物也列入到名录中,比如像豹猫此次升级为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蒋志刚介绍说。
中国豺(学名:Cuon alpinus lepturus)。图据ZooChat
经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首次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对强化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名录》发布至今32年,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进行系统性更新。在此期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不仅十分必要,且极为迫切。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林草局等单位也组织了很多次论证,当时就有消息说可能在春节前公布。(消息公布后)我虽然不感到突然,但还是非常高兴。《名录》从上一版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十年了,中间有小的调整,但这种全面的修订也算是三十多年头一次。”
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教授、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张正旺曾多次参与《名录》论证工作,他告诉红星新闻,我国野生动物状况30多年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一是在这期间我国发现了很多新的物种,另一方面,过去被认为不濒危的物种经调查后发现实际上数量稀少,也亟待保护。此外,由于我国陆续参加了多种国际自然保护的公约和双边保护协定,涉及到有关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需要共同跨境保护的物种,有很多都已列入《名录》或提升保护等级。
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部分与人类生产生活关系密切
据介绍,与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在原《名录》所有物种均予以保留的基础上,将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二是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大斑灵猫(学名:Viverra megaspila)。图据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张正旺教授长期从事鸟类学和保护生物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重点关注珍稀濒危雉类保护生物学研究、鸟类繁殖生物学与行为生态学研究、鸟类系统发育与分子进化、湿地水鸟迁徙动态与栖息地保护等。
张教授告诉红星新闻,此次《名录》调整鸟类数量增加较多,一些濒危程度很高的物种,比如中华凤头燕鸥,目前总量仅100只左右——原来只是二级保护动物,如果不加强保护会非常危险,这次从二级升级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需要注意到是,一些我们原来常见的鸟类,像百灵鸟、画眉这些原来没有在名录中的,这次也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百灵鸟的分布区比较大,数量也比较多,但是它最主要的问题是捕捉、贩卖造成比较大的压力,不采取措施的话,种群可能会因为过度捕猎越来越少。所以从保护的角度来考虑,有个预防性原则,从这个角度来把它列为二级保护动物。”
在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利看来,对于一些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野生保护动物,需要向社会加强科普宣传,否则容易造成广泛违法、难以执法的问题。
“两爬进入保护名录最多的是有尾类,类似于蝾螈、中国瘰螈,就是老百姓以前常见到的小娃娃鱼。这类物种很多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区域有很大的重叠,将来可能会引发人和动物保护新的冲突,这些问题需要注意并得到解决。”
中国瘰螈(学名:Paramesotriton chinensis)。图据AquaPortail
据此前媒体报道,新版《名录》中,爬行类的游蛇科、野生鱼类等也大幅新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撰文表示,大量野生鱼类(含鲤科、鳅科)、爬行类的游蛇科、两栖类的小鲵科及角蟾科等野生动物新增进《名录》,说明我国水环境整体不容乐观,水生生物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只列明在我国境内自然分布或有自然分布记录且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不包括原产于境外的野生动物。
《名录》仍存争议有待完善
专家呼吁建立“5年一评估”动态机制
红星新闻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就加快对《名录》的调整工作。2019年1月,组织来自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形成了《名录》修订稿。随后,两部门分别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名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张正旺看来,此次发布的《名录》跟征求意见稿相比还是有明显变化:一些没有形成共识的物种被删掉了;部分原来没有列入的物种,后来通过征求意见,相关专家或自然保护团体认为应该列入的又进行了补充。
“《名录》想做到让各方都满意确实很难。虽然我们有一套野生动物级别的评价标准,但这个标准有些地方很难达成共识。不同类群的动物生物学特性不一样,还需要考虑到野外生存状况、野生种群量的多少和受威胁因素等,很多时候大家心目中的标准和评价标准存在差距。”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利表示。
红星新闻注意到,新修订的《名录》对部分物种进行了“仅限野外种群”的标注,以作为与人工繁育种群的区分,而这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在部分动物保护人士看来,一旦注明“仅限野外种群”就意味着这些物种可以“商业化繁殖和利用”,使得盗猎者及其利益相关方对那些人工繁殖技术不成熟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猎杀进行洗白,比如,本次被新增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平胸龟。
新修订的《名录》对部分物种进行了“仅限野外种群”的标注。截图自国家林草局官网
对此,丁利告诉红星新闻,平胸龟虽然目前已有人工养殖,但人工养殖技术还没有达到完全不依赖野生种群的程度,所以各方争论很大。“两方面的人都不满意。倡导养殖利用的一方认为养殖技术成熟,此前一直认为应该区分人工繁育与野外种群;反对的一方则认为,号称合法人工繁殖、买卖利用的个体,都离不开野捕,不赞成区分。”
在丁利看来,由于我们对一些物种的野外生存况状还不是很清楚,在野保法的修订过程中多位专家也曾发表意见,建议对于《名录》的调整能够有一个动态的应急机制。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保护名录。对于进入《名录》的物种来说,对它的保护肯定会有一个正面推动作用。那些没有纳入的物种,并不是说它们不珍稀,可能是我们对这些物种的信息了解还不够。下一步,针对现有的保护名录,抓紧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可能更加重要。”丁利告诉红星新闻。
“总体上我是满意的,但还有少量物种没有列入进来,将来还需要进一步调整。环境变化是非常快的,科学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新的发现。所以我们希望能形成一种机制,定期进行调整,时间间隔不希望太长,最理想是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张正旺教授呼吁,期待在此次大调整的基础上,《名录》可以真正迎来“5年一评估”的良性循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张正旺表示,下一步的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让社会知道新发布的《名录》以及具体内容变化;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组织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的相关培训,便于今后合理执法。
(原题为:《野保名录时隔32年重大调整,专家呼吁5年一次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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