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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禅城法院:强制拆除!

禅城法院
2021-02-03 16: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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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令下

施工队开始整体拆除

三处违法建设

玻璃房,拆!

雨棚,拆!

铝合金架,拆!

统统都拆!

他们拆除的是什么违法建设?

禅法君带你一看究竟!

近日,禅城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开展拆除小区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执结了三件拆除违法建设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黄某、谢某、蒙某等在佛山市禅城区富盈路一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搭建玻璃房、雨棚、铝合金架等建筑物,三处违法建设合计占用物业共用部位达120多平方米。

2019年5月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以上三名被执行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拆除各自搭建的违法建设,并处以罚款。然而三名被执行人依然没有拆除违法建设。

2020年2月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因为疫情

执行程序无法如期进行

由于三处违法建设只能通过被执行人家里进入,拆除难度较大。执行员曾多次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并向他们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

2020年7月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

生产和生活逐步恢复正常

禅城法院加大了威慑执行的力度

因三名被执行人迟迟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禅城法院向三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预处罚告知书》,还约谈三名被执行人,告知他们如果拒不履行,禅城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

2020年8月,鉴于三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禅城法院对三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罚款三万元。罚款决定作出之后,经办法官邬青山再次约谈三名被执行人,详细对其阐述作出罚款的法律依据,并再次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邬青山表示,若被执行人不主动拆除违法建设,禅城法院将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他们的损失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2021年1月,

因三名被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后

仍然没有主动履行

禅城法院决定启动强制拆除

1月14日,邬青山带领两名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一起再次前往现场查看,确定了强制拆除时间和拆除方案,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设定了预案。执行干警通知在场的谢某、蒙某,要求其在强制拆除当天配合执法。

1月19日上午,专项行动正式开展,邬青山带领执行干警、法警一行六人,联合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按照预定方案进入拆除现场。三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配合打开通往拆除现场的通道。

△执行干警进入拆除现场

经过一天紧张有序的施工作业

三处违法建设拆除完毕

现场,邬青山再次对被执行人谢某家属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告知其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告诉他们:“违法建设拆除完毕后,法院作出的处罚仍然需要履行。”谢某家属表示将尽快缴纳罚款。

近年来,围绕禅城区城市治理和城市建设升级,执法部门加大了对小区违法建设的执法力度,涉及拆除违法建设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呈上升趋势,执行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禅城法院执行局确立了“威慑执行与强制拆除相结合”的办案理念,对拆违执行案件以威慑执行为主,力求“不战而屈人之兵”;但对于拒不履行的,一方面依法进行处罚,一方面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与执法部门建立申执对接机制,加强协作,对涉违法建设的案件快速响应,形成合力,将执法效果从“治标”转为“治本”。

2020年威慑执行机制

取得初步成效

拆除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执行行动

是在此基础上的一次强力出击

有效地维护了小区正常秩序

推进禅城区城市治理、城市建设升级

为执行干警们大力点赞!

编辑丨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原标题:《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禅城法院: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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