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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酒殴打警察 妨害公务获刑六个月

2021-02-01 18: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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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

误事

人们总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

醉酒不仅伤害身体

还会误事

1月27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因醉酒滋事,公然辱骂、殴打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的被告人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01

案情回顾

AN QING HUI GU

2020年11月28日晚,被告人史某某与朋友相约在垫江县城某酒吧喝酒,其醉酒后在酒吧跳脱衣舞滋事,经酒吧保安多次劝解无果,与酒吧保安发生冲突。

我要表演脱衣舞~

依法在酒吧附近履行治安防控职责的民警李某、辅警封某赶到现场后表明身份,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持,并进行调解。被告人史某某不听民警劝阻,公然叫嚣“好大一个警察”,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及殴打,造成民警李某右颧部软组织伤和右手环指划痕,封某左颧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封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

FA YUAN SHEN LI

02

被告人史某某醉酒闹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史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这种行为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依法惩治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作为公民,也应当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配合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执法权。

文字丨曾洋

微信制作丨垫江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原标题:《一男子醉酒殴打警察 妨害公务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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