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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重婚陷“罗生门”:官方称结婚登记有效,离婚登记违法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2021-02-04 16: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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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多年的山东王女士称,自己去民政局办事时,发现和前男友黄某某在新疆阿勒泰福海县有过“她不知情”的结婚和离婚记录,这段婚姻记录与她目前的婚姻在时间上部分重合,这导致她有“重婚记录”,可能涉罪。她要求民政局撤销相关记录。

但据其前男友黄某某陈述,他是与王女士本人领取的结婚证,结婚登记表上的签字的是王女士本人;后来由于女方不愿来新疆,他托关系办理了离婚手续。

阿勒泰民政局认为,王女士与黄某某结婚登记合法有效。而离婚登记是由男方一人办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阿勒泰民政局对王女士要求撤销结婚登记的要求不予受理;对于王女士要求撤销离婚登记记录,(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撤销条件。

王女士不认可复议结果,她声称当时黄某某的姐姐让她签了几张被遮盖的“保证书”,并不知道是结婚登记材料。她认为结婚证、离婚证均是黄某某及民政局违规办理。

王女士撰写的行政申请书。受访者供图

是否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各执一词

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于2008年和现任丈夫在山东荣成民政局登记结婚。2020年8月25日,她陪丈夫去民政局补办证件时发现,自己曾有2006年结婚的记录和2009年离婚的记录,因此在2008年到2009年期间存在一段“重婚记录”。

王女士提供的《阿勒泰地区民政局行政复议书》(以下简称《复议书》)记录了王女士及其前男友黄某某对此事的说法。

王女士在《复议书》中表示,2005年3月她曾与黄某某一起去新疆福海县游玩并见对方父母,但并未有结婚打算。更没有带上户口簿。“黄某某姐姐曾让我签了几张保证书,说是因为黄某某要跟我去山东威海那么远的地方,所以我就签了,但并未看到内容。”“我本人从始至终也没有看见过结婚证。他们家谁也没有告诉我结婚了。”

黄某某则称,他在山东烟台打工时与王女士相识相爱,2005年3月携王女士回福海探亲,并在本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2006年他因身体原因从山东威海返回福海,此后与王女士两地分居,后协商离婚事宜。“催促王女士来疆办理手续,她一直不愿前来……本人无奈之下,托关系于2009年5月26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复议书》还提到,据2005年福海县福海镇婚姻登记员陈述,未发生过将相关材料拿出去,填写完再拿过来办理结婚登记的事件,也不存在到当事人家中办理结婚证的情况,必须是两个人自愿到场办理,填写表格,现场发放结婚证。

王女士提供的文件显示,结婚登记时民政局未存档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不符合婚姻登记规定。此外,离婚登记材料中包含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我认为两本结婚证始终都在男方手中,所以他才能一个人办理离婚。”

阿勒泰民政局:结婚登记合法,离婚登记违法

王女士提供的一份盖有福海县民政局章的《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答复》显示,她要求福海县民政局撤销她与黄某某结婚和离婚的婚姻登记记录。《答复》称,鉴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福海县民政局对王女士撤销结婚与离婚登记的请求均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登记。该文件落款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答复》中提到,民政局无权撤销王女士的婚姻登记记录。受访者供图

此后,王女士向阿勒泰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阿勒泰民政局的复议书称,福海县福海镇人民政府2005年3月16日办理王女士与黄某某的结婚登记程序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结婚登记合法有效。离婚登记系违法违规,系黄某某在王女士未亲自到场情况下,一人在福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福海县民政局婚烟登记处在行政确认行为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福海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阿勒泰民政局认为,结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福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结婚登记具体行政行为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对王女士单方面提出撤销2005年3月16日结婚登记的要求,民政部门不予受理,请其向福海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此外,王女士提出撤销其在2009年5月26日与黄某某的离婚登记记录的请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撤销条件,阿勒泰地区民政局无权通过行政复议进行撤销离婚登记行为。

阿勒泰民政局决定,维持福海县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答复》。该复议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

阿勒泰民政局维持原答复。受访者供图

阿勒泰地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王女士要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记录,但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民政局没有权力撤销。建议她去法院,走民事或行政诉讼。

王女士称,以当年婚姻登记违法为由走行政诉讼的话,现在已过5年诉讼期,恐怕无法立案。目前,因这段无法撤销的婚姻记录,自己面临信用风险甚至重婚罪的指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2月3日告诉澎湃新闻,王女士与黄某某的婚姻登记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的规定,本案中,王女士并未受到胁迫,也没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黄某某也不存在重大疾病未告知对方的情形,所以双方的婚姻登记是有效的。双方的离婚登记违法,因为王女士本人并未到场签字,且其确不知情。

上述行政复议书最后称,如不服,可在接到该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勒泰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王女士可能面临着被荣成市民政局起诉重婚的风险,或会上失信人员名单。” 阿勒泰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于2月4日告诉澎湃新闻,民政局权限内的,都已经尽力帮助,但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民政局确实无法撤销记录。

该工作人员称,假如王女士及其前男友登记的时候,没有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属于程序上的瑕疵,也不影响婚姻登记法律的实质要件。“我们咨询了律师,如果走行政诉讼,最多也只能撤销他2009年的离婚登记记录,因为他们的结婚登记系合法,是无法撤销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建议王女士及其家人和黄某某通过协商或是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该事件。

王女士说,因为这事他们很烦恼,怕小孩上学受影响。此外,她现任丈夫是二级残疾人,需要照顾。他们家庭环境一般,如果要走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责任编辑:汤宇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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