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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纪检干部涉三罪被起诉,曾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董柳/羊城晚报•羊城派客户端
2021-02-0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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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羊城派客户端2月2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2日)下午通报称:日前,河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傅凌翔(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诬告陷害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凌翔享有的权利义务,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傅凌翔利用担任中共连平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连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广东一纪检干部涉诬告陷害等三罪被起诉,曾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责任编辑:姚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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